新证券法下,对实际控制人违法的处罚力度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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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事赔偿责任角度来看,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发行人实施虚假陈述,致使原告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原告可以起诉请求直接判令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其组织指使的虚假陈述行为承担责任。
发行人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诉请组织、致使其实施虚假陈述行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赔偿实际支付的赔偿款、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用等损失。即,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担终局责任。从行政处罚角度而言,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发行人实施虚假陈述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发生虚假陈述的,最高可处 1000 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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