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行使辞职自由权时,如何保留证据 ?
查看更多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或者个人发展需要等提出辞职, 只要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 劳动者在履行提前通知义务(书面形式) 时, 一定要保留用人单位签收的证据, 以证 明确在 30 日前曾向用人单位提交过书面辞职的通知。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签收, 最好可以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已经书面通知了用人单位(如快递详情 单等)。
否则,发生纠纷时,用人单位反过来说职工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擅自离职,那就被动了。
发布 问题
分享 好友
手机 浏览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