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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讲堂:婚姻法中的离婚与财产分割》是一期关于婚姻法的讲座,主要涉及离婚和财产分割两个方面。
首先,离婚是指婚姻关系中一方或双方无法维持婚姻关系,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可以以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进行。协议离婚是指当事人自愿协商,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达成协议,提出离婚请求,并提交书面协议给民政部门备案。诉讼离婚则是当事人无法协商达成协议,需要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法审理裁定。离婚后,双方名下的财产也需要进行分割。
其次,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主要遵循三项原则:一是财产公证原则,即凡是已经依法公证过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以公证书的内容为准。二是财产证明原则,即夫妻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必须提供相关财产证明材料。三是平等协商原则,即夫妻双方在离婚后要平等协商,共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具体的执行中,夫妻在互相了解对方财产情况的基础上,可以直接进行自愿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一致,可在《离婚协议书》上明确约定,然后由民政部门进行备案。如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或者其中一方非常明显地侵占了财产的情形,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在离婚财产分割过程中,有关夫妻共同债务也需要进行分割。
总的来说,离婚和财产分割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件,建议夫妻在离婚前多一些沟通,尽可能以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避免走上诉讼的道路。在分割财产时,双方应该尽可能公正、合理地进行分割,遵循《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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