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第三款的解釋(中英文對照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第三款的解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司法實踐中遇到的情況,討論了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第三款關於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情節嚴重可以逮捕的規定,是否適用於可能判處徒刑以下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問題,解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