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汙染防治法(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汙染防治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於2003年6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法律文本 2023年04月26日 0 點贊 0 評論 609 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