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安全法

從數據合規到數據治理——賦能企業數字化轉型

數字經濟大行其道,數據作為企業的重要資產,愈發顯現其戰略價值。疫情催生常規化的線上辦公形態,數字化、無紙化的理念早已融入日常工作,其中產生越來越多的數據也向企業發出亟需數據合規治理的信號。隨著國家頒布《數據安全法》、《網絡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數據合規基準逐步清晰,合規課題被提上議程,許多企業甚至開始進行從數據合規到數據治理的轉變。本文將從數據合規和數據治理兩個角度,介紹提升企業數據

看個人信息處理的“單獨同意”規則的適用與新規定

近年來,隨著雲計算、大數據、區塊鏈、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術的快速發展和應用普及,促進了互聯網與傳統實體經濟的融合,數字經濟的高速增長也在無形中增加了對公民的個人信息的收集、加工、使用, App過度收集個人信息、大數據殺熟等問題層出不窮。2021年至2022年,我國互聯網普及率已超過70%,持續排名全球第一網民大國。加強個人信息保護逐漸成為國家、群眾密切關注的重大迫切問題。社會各

論公共場合下的人臉識別-安全教育篇

現如今,人臉識別技術在開展相關管理活動以及個人生活的應用的場景越來越多,我們不得不承認。它的出現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更多便利,一般情況下我們是在主動、知情的情況下采用,隨著該技術的普及,逐漸出現人們在被動的、不知情的狀態下被采集人臉信息的案例。在采集方式上,人臉信息具有直接識別性和方便性。在信息特征上,人臉信息具有獨特性、多維性、不可更改性,但隨著時間推移又具有變化性等多種特征。這些特征也直接決定了人臉識別技術具有複雜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