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鄉鎮企業法(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鄉鎮企業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於1996年10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2008年10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決定》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18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根據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等七部法律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2017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88年4月13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6年9月3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等四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根據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1992年11月7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1992年11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四號公布 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2018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4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2016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2016修正)1994年3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6年9月3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等四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2016修訂)(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2016修訂),1986年4月1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6年9月3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等四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2015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根據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的決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