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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知识产权家】 



近日,由《中国知识产权》杂志主办的“第十二届中国知识产权新年论坛暨2022中国知识产权经理人年会”在北京召开,未来电视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知识产权与法务中心总经理杨幸芳就“数字经济时代广电产业的版权管理”发表了主题演讲。


杨幸芳首先介绍了现行《著作权法》对广电行业版权管理的赋能。现行《著作权法》明确将广播组织权延及互联网,使广电机构可以更充分地保护其作为传播者对视听节目的选择、编排、传输所作的投资和付出的劳动。当相关主体同一侵权行为同时侵害了广电机构或其授权主体的广播组织权和著作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时,应分别评估广播组织权和著作权所受的损害后对侵权主体作出判赔或者处罚。如果广电机构播出节目的广播组织权与著作权的权利主体并非同一主体,那么任何权利主体也均可对相应的侵权行为进行追究。


杨幸芳随后结合数字经济时代的特征,从广电内容的原创、广电内容的采买、广电内容的分授权和广电内容的宣传推广四个维度,分析了广电产业版权管理在数字经济时代所面临的新问题和应采取的新举措。

杨幸芳认为,渐趋成熟的5G智能采访、AI辅助创作、3D视频回放等数字化技术的应用,广电行业有望生产出更多符合丰富应用场景的视听节目。在传统广播电视业务收入增长面临挑战的当下,广电行业应直面转型升级的挑战和机遇,依托数字技术激荡出新业态,并以数字治理思维进行广电产业版权管理。

据悉,该论坛是知识产权领域的高水平盛会,每届论坛所讨论内容都极具广度与深度。杨幸芳基于其在知识产权领域取得的专业成绩,已连续三年应邀在该论坛发表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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