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

法总思享会 | 企业合规管理及信息化建设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步伐的加快,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和业务类型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而合规是企业发展行稳致远的前提。近年来,企业合规问题已经引起法学界、企业界的高度关注,尤其是在民法典时代,“公法与私法融合机制”、“整体法秩序统一原理”已成为企业合规管理的热点话题,企业合规呈现出愈发普遍的刑民交叉特点。在此背景下,2021年5月31日,亚太法务联盟联合江阴市企业法治工作协会、宇视科技、e签宝共同举办了以“企业合规管理及信息化建设”为主题的法总思享会,并邀请红圈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知名企业法务总监等专家就“反垄断

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1)

2021 年,市场监管总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战略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全面提升反垄断监管执法效能,在强化基础性制度供给中优化营商环境,在维护公平竞争中激发市场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中提高人民满意度,推动公平、开放、透明、高效、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不断改善。

新《反垄断法》施行,经销协议如何避免触雷?

经销买卖关系,发生在生产商(供应商)与经销商之间,双方之间不是“横向”的竞争(例如同类产品的多个生产商之间),而是“纵向”的交易合作。因此从《反垄断法》的视角,经销买卖合同要注意“纵向垄断协议行为”的风险。本文即根据2022年8月1日起施行的新《反垄断法》对上述风险进行简要分析。-1-《反垄断法》中对“纵向价格限制措施”的限制经销关系中的“纵向价格限制措施”就是生产商对经销商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