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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律師講解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修訂和完善情況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一部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自2008年實施以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已經為消費者提供了很多便利和保障,但隨著社會的變化和消費模式的多樣化,消費者面臨的問題也變得更加複雜。因此,為了更好地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需要不斷地完善和修訂。本文將從常州律師的角度,來講解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修訂和完善情況。
1. 個人信息保護
作為現代消費社會的成員,我們的個人信息早已不局限於我們的身份證和社保號等基本信息,而是包括我們的支付記錄、刷卡消費記錄、搜索記錄等多方面內容。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的個人信息安全問題也越來越引人關注。為了更好地保障消費者的個人信息安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在2017年進行修訂,新增了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規定。該規定要求企業應當在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時,明確告知消費者信息處理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並經過消費者的明確同意;在處理消費者個人信息時,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企業不得泄露、篡改、銷售或非法獲取消費者個人信息等。
2. 不合理條款限制
消費者在與企業簽訂合同時,經常會遇到各種不合理的條款限制。例如,消費者在電商平臺上購物時,發現自己被要求同意的各種條款限制,既難以理解,又無法進行修改。在這樣的情況下,消費者權益也面臨了嚴峻的挑戰。為了更好地保護消費者的權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在2017年進行了修訂,新增了消費者條款限制規定。該規定明確規定,企業不得以規避法律責任、提高消費者責任等方式,將自己應承擔的責任轉嫁給消費者;企業應當將條款限制顯著標明,並以消費者方便查看的形式公示;消費者有權要求修改或撤銷不合理條款。這些規定為消費者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3. 維權渠道拓寬
消費者在維護自己的權益時,往往需要借助相應的維權渠道。為了方便消費者維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要求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政府和檢察機關在維護消費者權益方面,應當樹立便民利民理念,為消費者提供快捷、公正、有效的維權渠道。為此,國家設立了12315消費者投訴維權平臺,消費者可在此平臺投訴自己遇到的問題,由相應部門依法處理並給予回複。除此之外,消費者還可以通過檢察機關、仲裁機構等渠道維護自己的權益。
總之,消費者方面的權益得到保障是非常重要的事情。為此,常州律師在此為大家普及一下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相關知識。隨著時代的變遷和社會的發展,我相信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會不斷完善和修訂,為消費者提供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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