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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非法學視野下的犯罪學派與學說比較
在現代社會,犯罪問題是人們廣泛關注的焦點之一,而犯罪學的涵蓋面和研究深度也越來越高。從傳統的犯罪學派到現代的法律非法學視野下的犯罪學派,犯罪學的研究範式和研究內容都發生了顯著變化。本文將就法律非法學視野下的犯罪學派與學說比較做一探討。
一、傳統的犯罪學派
傳統的犯罪學派依據犯罪學的起源和發展可以分為三個階段:唯心主義時代、運動主義時代和科學主義時代。
在唯心主義時代,犯罪學派以人的思想觀念為基礎,認為人的身心構成了事實和價值之間的聯系,刑法的理性規定和實踐是一致的,是可以達到對人的管理控制的。代表人物是博司汀。
在運動主義時代,犯罪學派分為生物運動派和社會運動派。生物運動派認為人是可以通過體格和智力上的劃分進行歸納和證明的。代表人物有隆佐·弗瑞基爾和查爾斯·戈登。社會運動派反對生物運動派的觀點,認為犯罪是社會因素的產物。代表人物有恩格爾斯和馬克思。
在科學主義時代,犯罪學派在社會學、動物學、心理學等多方面研究取得了突破性進展。代表人物有瓦爾多·周、克裡斯蒂安·彌爾斯、約瑟夫·拉德。犯罪學派在這個時代形成了一些重要的理論和學說。
二、法律非法學視野下的犯罪學派
現代犯罪學在法律非法學視野下的犯罪學派的影響下也得到了重要的發展。這個時代,犯罪學派的研究方法更科學系統,內容更加全面深刻。
1. 刑法社會學學派
刑法社會學學派的研究以具體的刑事法律制度和實踐為基礎,主要關注刑法規範和刑事犯罪的社會功能。代表人物有弗蘭克·塞默爾、加布裡埃爾·塔爾和穀口多司。這個學派認為刑事法律制度是解決社會矛盾和削弱社會矛盾的中介方式,將刑事犯罪視作一種社會行為,而非自然法則。
2. 反侵害理論學派
反侵害理論學派是以保護人權和權利為基礎的一種新型犯罪學派,主要研究侵害、人權和權利等問題。代表人物有費德裡科·波哈拉、羅納德·道金斯和肖蒂·圖奇。這個學派認為犯罪實際上不是針對社會,而是針對人權和權利的侵犯行為。因此,研究犯罪問題應以保護人權和權利為基礎,而非單純針對犯罪事實。
3. 犯罪已遂性學派
犯罪已遂性學派是從法律角度出發,研究犯罪的遂行狀況及其法律後果的學派。代表人物有詹姆斯·塞爾威克和老道·布羅伊。這個學派認為犯罪不僅是一個受害人與犯罪者之間的關系,也涉及到法律和社會對犯罪行為的判斷,因此犯罪已遂和未遂是法律和社會都要考慮的問題。
三、犯罪學派與學說的比較
雖然傳統的犯罪學派和現代的法律非法學視野下的犯罪學派都致力於研究犯罪問題,但是兩種學派的方法論和研究方法有很大的差別。
在方法論上,傳統犯罪學派更加關注個人因素的影響以及犯罪行為在社會和人類曆史上的地位,而法律非法學視野下的犯罪學派更加注重法律的作用和犯罪行為對人權和權利的侵害。在研究方法上,傳統犯罪學派采用歸納法和演繹法進行研究,研究內容主要包括犯罪的形式、性質和因素等,研究成果是在刑法制定和日常司法工作中得到了應用。而現代法律非法學視野下的犯罪學派更加注重探究科學問題的思路和方法,采用實證分析的手段,引入跨學科的視野和新的研究方向,進行科學系統的分析與研究。
綜合而言,雖然法律非法學視野下的犯罪學派得到現代科學方法的加持,但同時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法律和道德、社會需要及人性本身之間的複雜性和多面性,才能更好地在研究實踐中更好地服務於人類社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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