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同人作品第一案-金庸訴江南《此間的少年》侵犯著作權案 查良镛(筆名金庸)2016年在天河區人民法院起訴楊治(筆名江南)、聯合出版公司、精典博維公司、廣州購書中心侵犯其著作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要求前述主體停止侵權、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天河區人民法院在2018年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前述主體不構成侵犯著作權但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需停止侵權、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後雙方都不服一審判決進行上訴,查良镛在二審期間不幸逝世,由其妻子林樂怡作為主體繼續主張權利。廣州知識 法務實務 2023年05月27日 0 點贊 0 評論 472 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