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安全法

《網絡安全法講義》第六章 個人信息保護制度(上)

本講義由上海國瓴律師事務所名譽主任、上海交通大學網絡空間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壽步教授撰寫,內容取材於2016年11月我國網絡安全法發布以來至2023年2月底期間的相關規範性文件,權威性高,實用性強,可供關心網絡安全法律政策的讀者閱讀。連載共13篇。

從數據合規到數據治理——賦能企業數字化轉型

數字經濟大行其道,數據作為企業的重要資產,愈發顯現其戰略價值。疫情催生常規化的線上辦公形態,數字化、無紙化的理念早已融入日常工作,其中產生越來越多的數據也向企業發出亟需數據合規治理的信號。隨著國家頒布《數據安全法》、《網絡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數據合規基準逐步清晰,合規課題被提上議程,許多企業甚至開始進行從數據合規到數據治理的轉變。本文將從數據合規和數據治理兩個角度,介紹提升企業數據

《網絡安全法講義》第七章 違法信息監管制度

本章討論違法信息監管制度,具體包括違法信息監管制度概述、網絡使用者的一般義務、網絡運營者處置違法信息的義務、網絡運營者建立投訴舉報制度、網絡運營者配合監督檢查的義務、國家對違法信息的監督管理等。

《網絡安全法講義》第八章 數據出境管理制度

本章專門討論數據出境管理制度。雖然網絡安全法第三十七條出現在第三章網絡運行安全中,但是該條涉及的數據出境問題,實質上屬於網絡信息安全領域。因此,本章安排在個人信息保護制度和違法信息監管制度兩章之後,納入網絡安全法的網絡信息安全制度框架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