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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知识产权家】 




2022年9月24日,由《中国知识产权》杂志主办的“第十二届中国知识产权新年论坛暨2022年中国知识产权经理人年会”在京召开。本届新年论坛以“守正创新 聚势谋远”为主题,持续关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法律合规问题。在论坛开幕式上,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长、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挂职)秦元明发表致辞。


秦元明在致辞中介绍了2021年我国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主要亮点和特点,表示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改革创新,努力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升至新的水平,并预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以下为演讲实录: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大家上午好!很高兴能接受邀请,参加第十二届中国知识产权新年论坛。受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林广海同志的委托,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祝贺论坛成功举办,同时也感谢中国知识产权杂志对民三庭工作的支持。借此机会,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2021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一些亮点和特点。

一、不断提升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

2021年,人民法院审理了大量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再创新高,新受理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的各类知识产权案件达到642968件。据统计,2013-2021年,人民法院审理、受理的案件数量大概以20%的比例逐年上升,目前已经双双突破了60万件。

人民法院还审理了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比如“双飞人”商标侵权案、“空中杂技”著作权侵权案等,彰显了人民法院保护知识产权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信心和决心。针对权利人反映的举证难、赔偿低、成本高、周期长的问题,人民法院依法通过适用证据妨害排除、证据保全等措施,减轻权利人的举证负担;通过适用惩罚性赔偿来提高赔偿数额,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据统计,2021年,人民法院一共在895件案件中适用了惩罚性赔偿。同时,人民法院通过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普通程序简易审等制度,缩短审理周期。

最高人民法院加大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指导工作,民事、行政、刑事三审合一改革稳步推进。人民法院知识产权一审案件管辖得到了重新布局,不久的将来,基本上在每一个中级人民法院,都会有一个基层法院来受理知识产权案件。各地还审理了一大批重大案件,重点惩治假冒防疫物资商标、互联网电影盗版、种子制假售假等犯罪等案件。

二、进一步明确裁判标准、完善司法保护机制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申请注册的药品相关的专利权纠纷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 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被告以原告滥用权利为由请求赔偿合理开支问题的批复》相继发布,对药品链接、司法审查、案件受理管辖、裁判标准、植物新品种纠纷、知识产权权利滥用等问题做出了一些规定。

同时,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目前,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层出不穷,产生了较多的法律问题。对此,该司法解释做出了重点回应。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还继续发布十大案件、五十个典型案例;2021年,还专门发布关于惩罚性赔偿、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共计36件典型案例,并审结了一批新类型案件,不断健全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则,深入研究完善算法、商业秘密、人工智能产出物、开源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等规则。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出台了《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划(2021-2025年)》《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也已于2021年12月27日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对部分案件类型的管辖做出了调整。

目前,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庭受理案件的数量逐年提升,案件的质量和效果不断提升。

此外,全国法院的技术调查人才库目前已经收录了450名技术专家的名单,覆盖了30多个技术领域。

三、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合作

一直以来,人民法院都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大保护的构建,加强与行政部门的沟通。人民法院不仅在知识产权领域,且在所有的司法审判领域都建立了“总对总”的调解机制,从最高人民法院层面和各中央机关直接对接,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诉前委托调解案件达到2万多件。

最高人民法院还积极参与打击侵权假冒行动和知识产权保护文件的制定工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反垄断局都建立了沟通联络机制;加强了与中医药管理部门的协作,推动建设中医药专利授权的特别规则和特殊保护机制;持续指导长三角等地域的司法战略实施。

四、进一步服务保障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为了克服新冠疫情的影响,人民法院充分运用互联网等新技术,开展网上开庭、网上质证等。与此同时,人民法院加强对原始创新成果的保护,加大对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加强对驰名商标、传统品牌和老字号的司法保护;加强对文化创作者权利的保护,依法审理了大量的著作权案件,维护作品传播者的合法权益,激发文化创新活力,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加强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目前正在起草关于反垄断的司法解释。

当前,我国正面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前进。为此,《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战略纲要(2021—2035年)》也做出了很多重大的顶层设计。今后,人民法院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持续推动统一法律适用,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改革创新,努力把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升至新的水平,为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

最后,预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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