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同人作品第一案-金庸诉江南《此间的少年》侵犯著作权案 查良镛(笔名金庸)2016年在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杨治(笔名江南)、联合出版公司、精典博维公司、广州购书中心侵犯其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要求前述主体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天河区人民法院在2018年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前述主体不构成侵犯著作权但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需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后双方都不服一审判决进行上诉,查良镛在二审期间不幸逝世,由其妻子林乐怡作为主体继续主张权利。广州知识 法务实务 2023年05月27日 0 点赞 0 评论 479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