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

绍兴律师探讨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和刑事责任

职务侵占罪是指在职责范围内,以侵吞、盗窃、抢夺等手段,占有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财物的行为,属于一种特定的刑事犯罪。然而,对于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以及刑事责任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因此,本文请到了一位绍兴律师来探讨职务侵占罪相关的问题。

那些年 —— 逢年过节收受下级单位“慰问金”的行为如何定性?

基本案情1999 年 7 月至 2001 年春节期间,被告人姜杰多次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21660元和日产学习机 1 台,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被告人姜杰在从事公安工作期间,利用打靶之机多次违反规定,夹带各种型号的子弹回家。2001 年 4 月,公安系统开展的“治爆缉枪”行动开始后,姜杰想到自己家中可能有枪支和子弹,便回家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