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

1分钟生活记录vlog,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吗?

短视频是我们记录生活、分享心情的一种方式,在自媒体洪流下,无论抖音、快手或是b站,每个人都能够把自己创作的视频上传到媒体平台,成为时代的记录者与分享者。我们用心创作的短视频,也许已经成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当遭遇侵权时如何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接下来的案例相信能够帮助大家解答这些疑惑。

浅谈开源软件的知识产权风险

随着越来越多的个人、企业和组织参与开源生态建设,开源社区的开源质量不断提升。为了节省开发时间,提升开发效率,越来越多的工程师和研发人员开始依赖开源社区的开源资源。然而,虽然开源软件好用,但使用不慎可能会带来较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被迫开源的风险、违约风险以及知识产权风险,本文着重介绍知识产权方面的风险。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合理使用”认定规则探究

著作权法的合理使用制度作为调和著作权人与使用者、社会公众之利益平衡,以及鼓励推陈出新、促进社会科学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机制,其制度价值应发挥至最大化。大数据时代浪潮奔涌向前,为社会发展带来无尽可能,也带来了全面而深刻的变革之创新时代背景。在此背景下,合理使用的制度内涵需要与时俱进,以适应司法实践中不断涌现出的新型作品的保护要求。

浅析同人作品第一案-金庸诉江南《此间的少年》侵犯著作权案

查良镛(笔名金庸)2016年在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杨治(笔名江南)、联合出版公司、精典博维公司、广州购书中心侵犯其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要求前述主体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天河区人民法院在2018年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前述主体不构成侵犯著作权但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需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后双方都不服一审判决进行上诉,查良镛在二审期间不幸逝世,由其妻子林乐怡作为主体继续主张权利。广州知识

刍议“耳朵经济”时代音频的著作权保护

近期,腾讯起诉荔枝App《三体》音频侵权案全额获赔500万元典型案件获选上海法院版权保护典型案例,对司法实践中音频作品的侵权认定及赔偿标准有所启发,本文简单梳理音频的常见传播形式、所需授权及平台注意义务等著作权保护相关问题。

ChatGPT太火,著作权归属谁?

ChatGPT是一款智能文字生成程序,相较于以往的AI(Artificial Intelligence,人工智能)对话程序,不仅能够高质量地实现对话等信息咨询,甚至具有一定的创作能力,如作诗、谱曲、编程等。毫无疑问,销售客服、文案编辑等岗位将会很快被ChatGPT替代。随着ChatGPT在国内外的大火, 关于AI产物是否享有著作权再次引起热议。

苏州律师探讨著作权侵权案件中的维权途径

著作权侵权案件是社会上经常发生的一种争议类型,许多作者都曾经或正在遭受此类的伤害。同时,由于著作权保护不充分,侵权者占据了许多的便宜,许多作者不得不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在苏州地区,著作权侵权案件中有哪些维权途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