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

人力資源思享會 | 企業勞動用工風險防範與應對策略

如何有效、合理、合法的防範和應對用工管理的法律風險,是企業經營管理者必須面對的問題。為增強企業用工風險的防範意識,幫助企業依法規範勞動關系管理,共建和諧穩定的勞動用工環境,4月16日,亞太法務聯盟聯合西安市人力資源行業協會、英格瑪人力資源集團、法天使、萬商天勤律師事務所、e簽寶、陝西樹人律師事務所等共同舉辦“企業勞動用工風險防範與應對策略”人力資源思享會,現場為HR們實時解讀、在線答疑。

要求員工簽合同,員工不簽,也要支付二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那麼,是不是只要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就一定要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呢?

南通律師指南:了解勞動合同法及勞動爭議解決程序

南通律師指南是為了方便南通市民了解與處理法律方面問題而開設的服務,其中包括了勞動合同法及勞動爭議解決程序的介紹和指導。在職場中,員工與雇主之間不可避免的會出現一些矛盾和糾紛,因此學會了解勞動合同法以及勞動爭議的解決程序是非常有必要的。

浙江律師指南:了解勞動合同法及勞動爭議解決程序

隨著勞動力市場的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企業間涉及到了勞動合同協議,同時也帶來了一系列的勞動爭議。為維護員工和企業的合法權益,了解勞動合同法及勞動爭議解決程序顯得至關重要。因此,浙江律師近期為廣大公眾撰寫了一份指南,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勞動合同法相關知識及勞動爭議解決程序。

勞動人事| 用人單位能否與勞動者約定工資中包含加班工資?

前言《勞動合同法》第31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據此,若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規定的正常工作時間之外額外安排勞動者工作,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加班工資。同時,《勞動法》第47條規定:“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在實踐中,對於加班時間

杭州律師分享:勞動爭議調解仲裁的流程和注意事項

勞動爭議是指由於勞動關系發生爭議而引起的糾紛。對於勞動爭議的解決,除了打官司外,還有兩種常見的方式:勞動爭議調解和勞動爭議仲裁。因此,本文將由一位杭州律師分享勞動爭議調解仲裁的流程和注意事項。

杭州律師:如何協助企業處理勞動爭議案件?

勞動爭議案件指員工與企業之間因雇傭關系產生的矛盾和爭議,包括但不限於工資、加班、工作時間、福利、解雇等方面的糾紛。企業面臨勞動爭議案件時,應及時找到杭州律師進行諮詢,保護企業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