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靳

法務人員與業務部門如何劃清風險界限?

風險防線越往後,承擔風險防控職責的精力比重越大、職責越重,與業務部門看待業務的視角和觀點差距越大,造成了法務部門與業務部門不可調和的矛盾。 倘若業務部門積極履行第一道風險防範職能,法律風險實際產生以及向後蔓延的比例就會明顯較少,業務部門與法務部門的關系就能夠得到緩和,不至於經常爭得臉紅脖子粗。

法務應該做專科醫生還是全科醫生?

並不是法務人員不能又博又專。博是專的基礎和前提。作為法務,當然可以打牢地基,一層層往上砌房子,形成一個地基牢固、高聳入雲的法律高樓大廈。堅定信念、保持信心,通過數年的積累和沉澱,成為一個既博又淵的法律專家。

如何壓實業務部門風險防控責任?

討論法務部門與業務部門如何劃清法律風險界限之前,我們先來看一個案例。A公司與B公司長期合作,B公司經常購買A公司生產的設備進行銷售。有一次,B公司從A公司賒銷大量設備後,迅速將設備低價銷售,還沒來得及銷售的設備也被執行法院查封。A公司組成調查組調查時發現,B公司在和A公司成立合資公司前,就已經欠付A公司很多貨款,為此業務部門還多次上門到B公司討要賬款。業務部門也知道B公司目前經營狀況不好,到處欠款

如何融入業務防範法律風險?

法務人員需要端正心態,才能真正融入業務。不能因為產生爭議、背了黑鍋而視業務人員為敵人、仇人。為了公司健康發展,為了公司防範風險,還是需要積極擁抱業務、融入業務,在服務業務發展中實現法務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