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14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14修正),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以下統稱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適用本法;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鐵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與輻射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律協發布:有限責任公司章程設計要點指引

本指引共九章,依據《公司法》的法定要求以及結合《九民紀要》《公司法(修訂草案)》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案例的相關內容,編制出了相關“應當載明”的事項。本指引並非強制性或規範性規定,僅供律師、法務人士在制定公司章程時作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17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6年3月17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流砥柱 再創未來——專訪貿促會專商所知識產權服務團隊

2022年對於貿促會專商所而言同樣是不尋常的一年。恰逢中國貿促會成立70周年,習近平主席在慶祝中國貿促會建會70周年大會暨全球貿易投資促進峰會上發表視頻致辭,這是貿促會曆史上的裡程碑事件。在新中國成立之初揚帆起航,在改革開放中勇立潮頭,在新時代裡奮楫笃行。作為中國知識產權服務行業的中流砥柱,貿促會專商所已將目光投向創造更加輝煌的未來。在新中國的對外經貿交往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於2018年4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2015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