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具备何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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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需要具备一定的依据。通常用人单位会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录用条件,或者在内部规章制度、员工手册中予以罗列;在聘请第三方招聘公司负责招聘的情况下,也会在招聘中对录用条件进行说明,此类说明均可作为录用条件的佐证。在员工试用期截止前,需要对员工是否符合条件进行评估,并根据内部制度的规定得出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结果。具备上述证据的同时,用人单位也需要在试用期当天或提前通知员工有关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才能单方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试用期后再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通知解除很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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