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点33:在日常经济往来中,对方公司委托第三方收付款时,是否都进行了书面通知?

发布于 2022-12-06 17:48:18

在日常经济往来中,对方公司委托第三方收付款时,是否都进行了书面通知?

查看更多

关注者
0
被浏览
413
法总荟
法总荟 2022-12-06
法总荟——法律人资料库。旨在为法律人、法律科技从业者提供一个私密、提升的新型学习平台,促使各方成员彼此沟通需求、建立信任、产生价值、解决问题。

可能影响 :

1.债务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个人)代为支付时,第三方公司可能会以“返还不当得利”要求返还相应款项;

2.债权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个人)代收时,债权公司可能声称自己没有收到款项,要求重新支付

应对建议 :

1.在债权公司要求将款项支付给第三方时,可要求其提供相应的书面委托书、或书面通知,明确写明委托第三方公司(个人)代收;

2.债务公司让第三方公司(个人)代为支付时,应由债务公司和第三方公司(个人)写出书面说明,共同确认“由第三方公司(个人)代债务公司代为支付款项”的事实。

1 个回答

撰写答案

请登录后再发布答案,点击登录

发布
问题

分享
好友

手机
浏览

扫码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