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代理权

从“家事代理权”看夫妻间的债权主张

是否会有这样的困惑,在行使合同债权案件中如果遇上夫妻关系,一份简单的借款合同的原告应该是签约的一方还是夫妻双方?这时候很多人脑海里会冒出“合同相对性”的相关理论,但夫妻共同债权本质上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债权人配偶能否以此向债务人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