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鄉鎮企業法(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鄉鎮企業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於1996年10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88)(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88),1988年4月1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1988年4月1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主席團公告第八號公布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2009修訂)(中英文對照版)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9年12月26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的決定》修正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規定的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規定的解釋

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的意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2007修訂)(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於2007年12月29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2009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2009修正),1988年4月13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1988年4月13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號公布 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1982)(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82年12月1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公布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2017修訂)(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於2017年2月24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公布,自2017年5月8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2016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6年8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根據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