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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17日,我國2023年司法考試拉開了序幕並分批次順利舉行,據悉,此次考試報名近86萬人,學生參考率75.01%,全國大多數省(區、市)報考人數和參考率均達曆史新高。屆時,相信又有一批懷揣著夢想的有志之士投身律師行業,選擇成為一名律師。

基於一直以來大眾對律師的刻板印象以及如《狀王宋世傑》、《審死官》等影視作品的渲染,時至今日,仍有不少人談及律師,往往脫離現實,忽視更深層次的東西,而直接將“巧舌如簧”、“毒舌”等詞與律師掛鉤。可律師真的僅憑能說會道、口若懸河就可以了麼?或許2023年的一部由我國香港本土創作上映的電影《毒舌律師》可以給一些啟發。

《毒舌律師》

《毒舌律師》,其主演為著名香港演員黃子華。觀影前,因為劇名“毒舌”及對主演黃子華(一人脫口秀《棟笃笑》)的緣故,筆者竊以為又是一部刻畫律師“語言魅力”劇;觀影後發現,全劇與“毒舌”並無太多關系。劇中,黃子華飾演的角色林涼水原本是香港法院的一名法官,因“毒舌”得罪人被邊緣化、不得志,後在朋友引薦下從法院離職成為一名大狀。正想著,主角從林官轉型成為林律師後,不得憑著豐富的庭審經驗、人脈及“毒舌”開啟開掛人生,進而映照劇名。也許是為了戲劇沖突性、矛盾性,劇情並未如筆者設想般發展,林大狀成為律師後不僅沒有“毒舌”,反而在承辦轉型後的第一個案件、也是劇中唯一的案件中,態度散漫,庭審發言吞吞吐吐,甚至由於庭審準備不足,被主控官“吊打”,被自己申請的證人反口,甚是狼狽,自然也毫無懸念地輸掉了官司,結果更是導致清白無辜地委托人被判謀殺(殺害自己年幼的親生女兒),判處17年牢獄。曆經此事,深受打擊地林大狀幡然醒悟,通過努力此案得以上訴重新審理,最終真正的殺人凶手伏法,好人沉冤得雪!可案件獲勝似乎與“毒舌”沒任何關系!可能不少觀眾會被林大狀結案陳詞那一番話語震撼打動,但筆者認為那不是“毒舌”。那案件是怎麼反轉並最終取得勝利的?

一、一絲不苟地嚴謹、負責態度。

對於案件承辦律師而言,案件無大小。劇中林大狀承辦案件時的前後態度明顯不同,所帶來的結果自然天差地別:一審時,林大狀雖參與了庭審,但卻只顧著與助手討論股票,既罔顧庭審紀律,也辜負當事人的信任,在應訴答辯時囧態百出;上訴後重審時,林大狀擺正態度,不僅仔細研判案件證據,更仔細核查證據細節,準備充足的庭審發問讓真凶無所遁形。

律師行業,某種程度而言,就是提供法律服務。服務業,其直接價值主要體現在取得勝訴,減少經濟損失或獲得經濟賠償,間接價值則是體現在委托人體驗服務中。因而,對委托人來說,負責任的服務態度是信任和持續合作的重要考核指標,事實上,林大狀之前不負責的態度,也成為他差點失去委托人的再次委托。

二、充足的庭審準備,證據是核心關鍵。

劇中大反派,兩真凶的顧問律師,筆者雖然不認同他的職業理念和個人價值取向,但他說過的一句話確實有一定道理,概括來說就是:法律事實不一定是客觀事實,而是別人想讓你看到的事實。事實的確如此。但法律的公平正義客觀上要求,法律事實必須盡量接近和反應客觀事實。這種觀點,民事法律關系下,叫高度蓋然性;刑事法律管轄下,叫排除一切合理懷疑或零點利益歸於被告原則。而反應法律事實的核心關鍵就是證據。

看過《毒舌律師》的人想必都知道,林大狀最終成功翻案有幾個重要節點:第一,一審中的證人涉案物業保安臨死前的悔過書,承認自己做了虛假口供,冤枉了被告人。林大狀借此成功說服法院發回重審;第二,反複查驗的案發現場,通過證據及邏輯推定事發時存在第三人和可能的案發經過。林大狀通過對潛在犯罪嫌疑人的錄音錄像進行庭審證據突襲,讓真相間接呈現【此處不討論證據取得的合法性、正當性和發生的可能性等,劇中該證據最終也沒正式作為證據形式呈現】;第三,涉案房屋門口的公仔路燈照片,讓另一證人,也即真正凶手的證言出現漏洞,林大狀更是讓其自證為不誠實證人;第四,涉案現場圖片中的兩個礦泉水瓶,通過心理暗示、庭審發問,揭露了小女孩死亡真相,更擊潰了凶手的心理防線。以上重要節點證據,除開證人保安的悔過書、沒作為證據的錄音錄像是一審後出現的新證據外,其餘均是一審時就早已存在的證據,但林大狀卻沒注意到!再審時,林律師充分重視案件證據,並結合證據設計庭審發問,做足了庭審準備,最終讓擁有龐大律師團隊的兩位真凶原形畢露!是的,在證據面前,三寸不爛之舌也好,強大律師團隊也罷,都顯得蒼白無力!

證據的重要性不僅體現在訴訟庭審中,還包括在日常法律文書的出具、審核,作為一名法律人在沒見到證據前,是不可單憑經驗或單方陳述,出具意見或文書,否則不僅要承擔責任,還違背了法律初衷!

而談及庭審準備,筆者認為可向律師行業頂級律所天同學習,事實上確實越來越多的律師同行在借鑒和學習,比如天同的可視化、類案檢索、模擬法庭三大法寶。你幫法官厘清案件爭議要點和證據,法官還你一份有理有據、說理充分的勝訴判決,效果就是這麼立竿見影!

三、專業的法律知識和庭審技巧。

這一點筆者放在最後,不是不重要,而是這是基石,只是在本劇中,並不是很突出。林律師法律職業很豐富,既是10多年的律師,又是10多年的法官,專業能力、庭審技巧肯定毋庸置疑。但相比較兩大真凶龐大的律師團隊,這些似乎也沒有多少值得去過多著筆。但劇中體現不明顯,不代表要忽略其重要性。作為一名律師,不斷加強自身專業能力的學習和提高是非常有必要的!

筆者雖不鼓吹“毒舌”,但律師必須有較嚴謹的邏輯思維及表達能力,在面對公檢法時能簡明扼要、要點突出地表達觀點和意見,庭審時铿锵有力地據理力爭!筆者不認同、不提倡脫離實際、表演式的誇誇其談,更反對誤導民眾認為律師就是“強詞奪理”!

結語:電視電影是精彩的,法律是枯燥、繁瑣的,但每年仍有不少志同道合的法律人前赴後繼,在這條道路上披荊斬棘,或獨自前行,或結伴而行,孤獨但堅定,只為心中那一團火,那一個夢,亦或許只想維持內心的那份心安吧!正如,劇中林律師和很有原則的主控官都說過一句話:我不想被天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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