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情誼行為的案例分析

什麼是情誼行為?這個詞大家會比較陌生,但說起聚餐喝酒、好意同乘等,很多人都遇到過或者參與過,這都是情誼行為的典型。一般認為,情誼行為,是施惠人為維持、發展友好的人際關系而實施的行為,沒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也不產生法律的後果或者法律責任。但是在情誼行為過程中,如果出現意外事件或者人身財產損害發生時,對共同參與人或者相對方是否承擔責任或者應當由誰來承擔,容易產生爭議形成糾紛。解決這類糾紛的法律依據主要是

《個人信息保護法》實施兩周年——相關案例分析總結

2021年1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以下簡稱《個保法》)生效實施,這是我國首部與個人信息保護相關的法律,《個保法》從法律層面規定了個人信息的定義、個人信息處理者的義務等,在全社會形成了個人信息保護氛圍,並對全民隱私保護意識的提升起到了重要影響,這充分說明了這部法律的普適性和重要性。值此《個保法》實施兩周年之際,本文擬總結近年的司法案例,通過分析個人信息保護糾紛中常見的爭議焦點,按照類型化分析的方式,梳理個人信息相關的概念,並總結個人信息處理者的合規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於2020 年 5 月 28 日通過,現予公布,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