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1992年11月7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1992年11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四號公布 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

如何找到靠譜的海外律師?

中國公司要出海發展,找個當地律師作為法律上的參謀必不可少,那問題就來了,怎麼找到合適的海外律師呢?我說幾個用過的方法分享給大家:國內合作律師推薦。一般來說,做國際業務的國內律師事務所都會有長期合作的外國合作夥伴,這些合作夥伴也是經過國內律所精挑細選的,所以互相之間的信任度還是會比較高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2019修訂)(中英文對照版)

1997年11月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18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根據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等七部法律的

這類執行,你是否有很多問號?

仲裁裁決執行案件,是指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執行仲裁機構依據仲裁法作出的仲裁裁決或者仲裁調解書的案件。為便於大家充分了解仲裁這一具有保密性、靈活性、自主性、一裁終局等諸多優勢的糾紛解決機制,現對仲裁案件的財產保全、申請執行、異議救濟等常見問題予以解答。7問7答幫你了解仲裁裁決執行問題1我作為申請人在上海仲裁委提起了一起仲裁案件,現在被申請人可能要轉移財產,為保障勝訴權益的及時兌現,我應向哪個法院申請財

調解書中遲延履行加倍利息在執行程序中的處理

案例A公司與B公司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經法院調解,B公司應當於2016年6月份向A公司支付貨款100萬元,2016年12月份支付貨款80萬元,若未按期履行應當向A公司支付違約金10萬元。後B公司未履行付款義務,A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B公司支付貨款180萬元及違約金10萬元。因未查到B公司財產,該案終本執行。2021年10月份該案恢複執行,經拍賣B公司設備,最終拍賣款高達300萬元,但執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2018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等四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