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

淺議知識產權侵權中懲罰性賠償的適用

國家設立懲罰性賠償制度的目的是想通過對知識產權從嚴保護,對知識產權惡意侵權行為從重處理,來打擊類似的惡意嚴重侵權行為,以此來強化法律的威慑力,並通過這種懲罰性賠償的侵權判例,來對實施相同或相似侵權行為的人進行警醒,最終期望對創新活動進行有效保護。

長沙律師解答:知識產權的保護與商業化策略

知識產權一直是企業和個人必須考慮的問題。隨著市場競爭和技術進步的加速,更多的企業和個人關注知識產權的保護和商業化策略。在這方面,長沙律師作為地方律師,擁有豐富的經驗和專業知識。在此,我們就來了解一下長沙律師如何解答知識產權的保護與商業化策略。

馬斯克的一句話引發專利遊戲規則的思考

馬斯克曾經在2014年提到,特斯拉將會開放所有的專利(不追究侵權責任),而開放的條件在於不能夠以專利等知識產權起訴特斯拉。也就是說,開放的條件是交換,筆者認為這實質上是種特殊形式的開放許可。正所謂樹欲靜而風不止,專利不僅是進攻的手段,更是防禦的手段。生存是文明的第一需要,每個強者都是弱者進化而來,要想成為強者,弱者的第一要務是存活下來。在專利制度日益成熟的今天,專利成為各玩家們相互制衡的武器,而當一個具有市場壟斷地位的強者拿著成千上萬的專利阻礙“新鮮血液”進入行業時,似乎就變成了“弱者”,屠龍少年終究成為

南通律師指導:知識產權保護中的法律策略與實踐

隨著經濟全球化和信息化的進程,知識產權保護成為了全球範圍內的熱門話題。作為一個重要的海運、航空樞紐城市,南通在國際貿易中的地位愈加凸顯。南通律師指導:知識產權保護中的法律策略與實踐,是在此背景下應運而生的一篇重要的指導性文章。本文將從南通律師角度出發,著重介紹知識產權保護中的法律策略與實踐,幫助企業更好地保護其知識產權。

法總思享會 | 企業知識產權風險防範及糾紛處理

2021年3月19日,亞太法務聯盟聯合天冊律師事務所共同舉辦法總交流會,邀請資深法總、專業律師和法律科技專家等共同探討這一話題,分享一線實務案例,探討如何運用商標、專利、版權等無形資產為企業戰略服務?如何在知識產權侵權案件中反敗為勝?在科技飛速發展中如何高效智能化保護企業知識產權?

以專利侵權責任為視角淺談購銷合同中知識產權擔保條款的設計

知識產權風險在實際業務的開展中,通常是一個很難事前準確量化的風險,特別是針對專利,一方面專利的有效性以及侵權判定均存在一定的博弈空間,也往往需要漫長的法律程序和專業工作才能塵埃落地,另一方面當前專利訴訟程序本身也已成為商業競爭的一種手段,甚至於成為很多NPE的獲利方式。因此,在業務實踐中期望在事前做到完全規避或者預知專利侵權風險,實際上已經很難做到甚至不可能實現,特別是在知識產權密集型行業中,也因

北京律師:如何應對高科技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

隨著現代科技的快速發展,高科技企業在全球範圍內愈發顯得重要。然而,由於掌握先進的技術和科學知識,高科技企業的知識產權被不法分子侵權傳播的風險也越來越大,如何保護知識產權成為一大難題。據北京律師介紹,高科技企業如何應對知識產權保護問題,下面列舉若幹條建議:

涉1.13億美元商標侵權案!美國商標權人能否控告歐洲侵權行為並索賠?

美國東部時間9月23日,副檢察長Elizabeth Prelogar敦促美國最高法院介入一起涉及1.13億美元的無線電控制系統商標侵權案。據悉,該案或可決定美國商標法《蘭哈姆法案》(Lanham Act)的管轄範圍否可以延伸到美國以外。Prelogar在一份長達27頁的陳述書中表示,這起涉及超一億美元的案件可以幫助澄清《蘭哈姆法案》的適用地理範圍。Prelogar稱,根據《蘭哈姆法案》,針對被告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