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法律行业的重大创新并不多,给外界留下的印象是这个市场太小。
但事实是,一个行业之所以还没爆发,是因为利润率还不足以吸引外部资源大举进入,一旦利润率达到 70% ,必然会有竞争对手。今年以来,阿里巴巴、字节跳动等互联网巨头,纷纷开始涉足法律行业。但需要注意的是,巨头并不是和律所直接竞争,而是允许部分法律服务供应商接入他们的生态网络。我一直认为,当某件事情发生时,一定有其背后的逻辑,但我们往往一无所知。尤其是当巨头下场,我们所处的这个行业,会如何被它改变?我们所熟悉的业务模式和工作方式,又会遭受怎样的挑战和冲击?今年疫情期间,我所在的公司顺利接入了「飞书」开放平台,成为 ISV 供应商,抱着顺势而为的态度推进,也确实收获了很多。我们思考的是:我们要怎样做,才能既在短期内形成垄断,还能在未来穿越周期?那么巨头生态就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变量。因此,我们在思考竞争环境时,没有局限于自己所处的行业,因为我们知道,真正的竞争往往并不来自于内部。那么,巨头生态会对律师行业产生什么影响?我们又该如何参与其中?
法律服务是人们的刚需,而这个需求,长久以来由律所服务。而现在,我们可以看到互联网巨头也开始布局法律行业。随着 C 端流量见顶,互联网巨头纷纷布局 To B 业务。阿里推出了「钉钉」,腾讯推出了「企业微信」,字节跳动推出了「飞书」。「钉钉」在今年疫情期间,推出了「律所钉」项目,「飞书」也推出飞书开放平台,邀请法律服务供应商入驻,目前已入驻的法律服务供应商有易参、海蜂法务等。这时,可能就有人会借用《三体》中的一句经典台词:我消灭你,与你无关。首先,巨头并不亲自做法律服务,而是提供平台,让法律服务供应商直接服务客户。这就像现在的律师遴选平台,只不过平台变成了像阿里巴巴这样的互联网巨头。巨头筛选出各个领域的优秀供应商,以供用户挑选。其次,巨头的战略是 To B ,瞄准的是企业服务市场,C 端法律服务很少涉及。原因很简单,服务 C 端意味着要和全中国的律师直接竞争,不划算。即便是“四大”,也另辟蹊径选取了替代性法律服务。再次,巨头的体量已经很大,要保持很高的增速,必须要做短期内能产生回报的业务。即便要布局面向未来的项目,而且巨头确实也愿意承担战略性亏损,也是要和自身的业务产生协同,比如阿里大文娱进军好莱坞。像法律这种专业门槛高、无法在短期内产生可观的回报、与自身业务协同性不高的行业,巨头们必须要找到很好的商业模式。一般的平台,商业模式很简单,通常是给供应商导流,然后从中抽取成单金额的几个点。但像钉钉这样的大平台,他们的销售却可以从中抽取到 40% 左右的佣金。这是因为,钉钉依托于得天独厚的「阿里巴巴商业操作系统」,强大的生态能力,甚至可以让钉钉的销售承担起直接销售的职能,也就是帮助合作方成单。原因很简单,很多企业(包括律所)的痛点看似是缺少案源,但案子来了未必能接得住,也就是未必能卖出去。所以“销售”也是痛点。那么,我帮助你成单,然后从你的成单金额中抽取更多的费用,也理所当然。事实上,巨头布局法律行业的根本目的,其实是服务好自家用户,提高用户对自家产品的黏性,而不是和律师抢案子。所以它只要服务好它的合作方,而不用亲自下场做。但是,如何利用好巨头生态,将会成为影响律师行业市场格局的一大变量。
要理解巨头布局法律行业背后的逻辑,就不得不介绍一个新的竞争分析框架:“点、线、面、体” 。一个维度递加的模型。阿里巴巴集团是一个典型的“体”,链接电商、零售、物流等多个“面”,然后通过“阿里巴巴商业操作系统”,向下面的“面”、“线”、“点”输出各种能力,帮助它们活得更好。钉钉里的各个企业服务领域,就是一条条“线”,比如法律服务行业。在这一条条“线”下的各个法律服务提供商,就是一个个“点”,比如律所、律师。“点、线、面、体”分析框架的提出,背后其实反映出了巨头战略的一个思路:如果仅仅止步于解决单个问题这个层面,还不足以颠覆一个行业,其更深层次的成就则在于「重新定义一个行业」。以前,当人们遇到了一个法律问题时,会去找某个律所的某个律师解决;但现在,人们遇到的问题,已经不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当他去找律师时,一个律师基本不可能精通所有法律问题,甚至一个律所里面的所有律师,也不能完全满足这个客户的需求,毕竟每家律所的业务范围也是有限的。而且,现在大众普遍变懒,更倾向于一站式服务。如果一个服务商能解决好我所有的问题,那我就不会迁移至其他家。巨头通过大数据精准地发掘到了这个用户需求,然后推出一站式的企业服务平台,而法律服务就是其中的一个环节。以往我们认为的法律服务,就是点对点的给客户提供服务。但巨头下场之后,我们才发现,原来企业服务还能做的更好、更高效。我知道市场最需要什么服务,我知道哪里有合适的服务商,我甚至能帮你想到你没想到的,最终还帮你解决了问题。巨头没有改变法律服务的本质,但它解决了法律服务覆盖不足、效率不高等问题,并重新定义了法律服务 —— 你需要的,才是最好的。就像今年网易严选宣布退出双 11 时说的:不要「花明天的钱,为今天的欲望买单」,而是要「买对的,不买贵的」。这是阿里、腾讯、字节等互联网巨头做 To B 业务的优势,这些更深层的需求,也只有巨头可以第一时间捕捉到。也正是由于巨头生态输出能力,能够很好地赋能生态链上的广大企业,巨头不用亲自下场做,也能服务好自家用户。对律师来说,找到真实的用户需求,然后再看自己能够提供什么,缺少什么,需要找什么人合作,这是最基础的价值链。如果这个价值链没想明白,争论要做“专业化”律师,还是“行业化”律师 ,抑或是“万金油”律师,其实都是本末倒置。
这其中,诞生了一个很大的机会,那就是关注巨头的生态能力,接入巨头的生态网络。因为现在的互联网公司,几乎垄断了中国的商业市场。今年的双 11 晚会,各大电商、短视频平台请了大量明星嘉宾助阵。但是,这些嘉宾并不像以前一样,唱个歌跳个舞就结束了,还要承担“带货”的工作。因此,很多创业者都愿意跟巨头合作,因为巨头拥有流量,拥有庞大的生态能力。谁能接入巨头的网络,谁就能拥有更大的竞争优势,持续扩大市场份额,实现更高的增速。我最近在看《燃点·创战到底》,干掉哈根达斯的钟薛高,其创始人在早年间就每周飞全国各地,去到当地的商超调研人们的消费需求,最后才选了雪糕这一品类。对律师来说,想了解大众需求,除了剖析政策动向,研究巨头的招聘信息也是个好方法。你在各家巨头的招聘信息中搜“法律”、“法务”相关职位,就能知道巨头的业务方向,而巨头的业务方向,基本就等同于大众需求。当你找到了真实的用户需求,还能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那么你就是巨头潜在的合作伙伴。上文提到,巨头要维持高增速,往往要布局短期内能产生高回报的业务。比如阿里就有很强的 KPI 导向,所以钉钉从不满足于从导流中抽取佣金,而是要帮助你成单,然后从中抽取更高的佣金。为了更好地帮助你成单,这就要求你的服务更好卖。更好卖意味着更易懂,即便是一个外行,也能很容易地向客户解释你的服务内容。(毕竟钉钉的人也不都是学法律的)所以,如果你提供的服务标准化程度更高,甚至能够直接提供数字化的产品,就更容易成为巨头的合作供应商。对于平台来说,遴选供应商的最佳方式,是选取几家稳定的合作方。因为这样更方便进行打包服务,而这也恰恰是用户喜欢的模式 —— 一站式服务,如果平台上有太多供应商,用户的选择成本很高。因此,同一类型的供应商通常不超过 3 家。比如你是做股权激励业务的,「飞书」开放平台上已经有易参、股书等机构入驻,那么你的申请难度会很大。但如果你是做其他法律业务的,就会更容易一些。当然,除了巨头,市面上还有很多不错的公司在做企业服务平台,并不仅限于以上提到的几家。比如36氪(媒体)、AWS(亚马逊云)等,都推出了依托于自家生态的企服平台,而且正处于上升趋势,都可以尝试深度合作。
我们在网上看到各种新闻,但仍然茫然无知,不知道那意味着什么,但当我们若干年后一回首,无奈又错过了一个时代。一切生意背后的商业逻辑都是一样的,流量、单价、转化率、复购率,每个维度提高一点点,最后的回报都是巨大的。回望过去 5 年,多少律所通过和各家律师培训机构、法律新媒体深度合作,成功放大了自己的影响力。对个人来说,也要把自己当成一家公司来运营,做自己的 CEO ,尽可能地放大自己的影响力,选择那些能够给自己带来流量的平台,认识优秀的人,和他们成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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