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职场

法总思享会 | 法务人员如何做好"向上管理"?

2021年6月4日下午,亚太法务联盟与宝茂集团共同举办以“法务人员如何做好向上管理”为主题的法总思享会。并邀请知名企业法务总监、首席法务官们就“有效、直接、清晰——如何与‘老板’交流?”、“法务部如何实现与老板高效沟通”、“法务人向上有效沟通”、“法律合规部向上管理的思路与实践”等话题进行深入探讨,共同为法总们成为有效沟通人员赋能。

当法务和业务部门意见不一致时,如何协调?

在法律人的行列中,公司法务是一个矛盾而特殊的群体,其时刻在寻求法律与商业的平衡,在坚守风险控制的道路上努力创造商业价值。这也是法务在日常工作中持续思索、斟酌和践行的问题。法务作为保证企业各项业务风险可控、安全运行的法律人,注定其需要具备兼顾法律与商业的复合技能。矛盾冲突的根源:业务部门的天然使命在于促成交易、追逐商业利益;法务则专注于规避交易中的各项商业风险与法律风险。那么当法务和业务部门意见不一

如何成为一个优秀的法务管理者?

从事法务工作十年了,除了思考如何成为一个优秀的法务,对于公司的法律事务如何进行系统性的管理,我也是有很多的体悟和思考的。以下是我关于如何成为一个优秀的法务管理者的思考和总结。一、深刻理解法务部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展示 法务部在很多公司的领导眼中是职能部门和成本部门,不直接创造经济收益。所以摆在法务面前的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需要给公司创造价值,并且

法务找工作如何避免踩坑?

法务工作强调稳定,因为法务这个岗位是强信任属性,需要时间积累信任,跳槽太多不容易积累信任感。所以理想的法务职业生涯,服务过的公司不能太多,否则会有损职业发展。所以法务跳槽,每个工作机会还是需要谨慎分析和对待,如果太过随意,则有可能踩坑。

公司法务如何自我突破?

一个勤奋的善于思考和总结的法务在从事法务工作三五年之后,可以说是一个资深法务了。合同审核,日常的咨询以及纠纷的处理都有了一些经验,复杂一点的法务工作到了手头也都能基本上想到解决办法,但是似乎离成为管理层信任的帮手,可能还有差距。

法务如何从本职工作中提升自我

有人说工作是最好的修行,我觉得这个还有点道理。作为公司法务,不论自己所处的平台如何,只要我们肯钻研,在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肯定能得到经验的积累和技能的提升。法务虽然可以通过参加培训,听课等方式得到提升,但是印象最深,受益最深的我觉得还是在本职工作中自我提升。

个体崛起的时代,法务如何打造个人品牌?

现在的这个时代就是个体崛起的时代,各种生产力工具能够让个人把自己像一个公司一样进行经营。作为法务工作者的我们,不光是要埋头干活,有时候也要考虑长远,为了我们个人的长期职业生涯考虑,我们也可以设计一下个人品牌,并采取必要的行动。

法务应该做专科医生还是全科医生?

并不是法务人员不能又博又专。博是专的基础和前提。作为法务,当然可以打牢地基,一层层往上砌房子,形成一个地基牢固、高耸入云的法律高楼大厦。坚定信念、保持信心,通过数年的积累和沉淀,成为一个既博又渊的法律专家。

如何构建法务生态圈?

如果把法务比作一个生态圈,核心是法务本人,第一圈也就是最内圈是广大法务人员,第二圈是社会律师,第三圈是司法机关人员,第四圈是法学专家。

法务如何坚持客户导向?

法务人员要充分聚焦公司商业目的。思考公司战略、业务与商业目的之间的关系,考虑如何让商业目的这个“小孔”如何钻的更高效率、更有深度。

集团法务部与子公司的界限在哪?

从事生产经营的公司,在商业战场上是冲锋在第一线的,和商业客户接触最密切,最熟悉交易结构,也最懂利润如何产生。法务部没有直接上战场、上前线,没有直面竞争对手和合作客户,也没有业务部门熟悉业务逻辑。如果一家公司要求法务部冲在风险防控第一线,无疑是拿刺刀对抗大炮。

做好法务管理的“四化”指什么?

标准化:把法务团队的知识、经验、教训、最佳实践提炼后进行文本化输出,不断迭代优化。制度化:通过建章立制,获取管理授权、明确管理归口、厘清职责边界、责任到人到岗、风险分层阻断。系统化:实现完整的工作流程,便于工作数据保留,减少人为操作失误,节省法务人员时间。产品化:提炼单个项目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实现在不同业务场景的复制应用,打造法务管理的靓丽名片。

谷歌法务部的“马背原则”

训练有素的律师注重回顾过去。这种做法很有必要:毕竟,法律事务大多是由已经发生的事情决定的,也就是说,“事前”决定了“事后”必须遵守的规则。另外,律师对风险避之唯恐不及。这样在情理之中:因为许多律师都在律师事务所供职,而律师事务所的任务就是帮客户规避风险。因此,如果你让律师对一个只有1%不确定性的情形做出评估,那么多数律师会将几乎所有的时间拿来和你共同分析这1%的疑点。照片上的这块牌子是个很好的例子

法务人员与业务部门如何划清风险界限?

风险防线越往后,承担风险防控职责的精力比重越大、职责越重,与业务部门看待业务的视角和观点差距越大,造成了法务部门与业务部门不可调和的矛盾。 倘若业务部门积极履行第一道风险防范职能,法律风险实际产生以及向后蔓延的比例就会明显较少,业务部门与法务部门的关系就能够得到缓和,不至于经常争得脸红脖子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