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说法

庭审中的法律适用,法官建议两大思维

法律适用是诉讼和审判过程的核心。就内容而言,无论是权利请求固定、请求权或抗辩权基础确定,亦或是要件事实证明、要件构成判断,均离不开法律检索和适用。就主体而言,无论是当事人在起诉、抗辩、举证、质证、辩论过程中,还是法官在释明、查证、裁判过程中,均涉及法律的分析和运用。特别是在庭前准备和庭审过程中,能否准确把握法律适用思维和方法,直接决定了开庭的效率和效果。

法庭辩论,法官说这样更简洁高效!

好的法庭辩论即是法官通过前期的庭审总结归纳确定案件事实、缩小争议范围并总结争议焦点,并引导双方当事人在辩论中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讨论的过程。无论是法官还是当事人,都应把握住每一个细节,关注法庭调查小结、争议焦点归纳与法庭辩论核心,沿主线推进法庭辩论。多方协力,方能使法庭辩论脉络清晰,提升辩论效果和法庭审理实效,为最终公正裁判打下坚实的基础。

法庭答辩,法官建议这三步

在诉讼过程中,避免单纯地为答辩而答辩,或者简单反驳对方的观点意见,而应当遵循识别原告主张的权利、选择适合的抗辩、提供相应的证据三步骤,体会其中的内在逻辑价值,掌握答辩艺术,进一步提升答辩效果。

法庭事实调查,法官提醒这三个环节

庭审是法官、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共同参与的一项诉讼活动,也是审判工作的重要环节。如何规范、有序、高效开庭,上海一中院一直在探索。官方微信公众号推出《开庭》栏目,聚焦庭审实务,分享一线优秀法官庭审经验。

谢晓俊:浅析“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

在审理该类案件的司法实践中,笔者认为,判断被诉行为是否构成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应首先考虑有无虚假宣传行为,其次考察该行为是否产生欺骗、误导后果,再次判断原告是否因该行为产生实际损害。如前述条件依次满足,即行为与损害间的因果关系得以连接,则竞争法律关系成立,双方的权利义务确定产生,行为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需要说明的是,原、被告之间产生的竞争法律关系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竞争关系,实则是竞争利益上的损害与被损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