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修正)(中英文对照版)

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3修正)(中英文对照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3修正),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修订)(中英文对照版)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根据 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想靠抖音翻身的律师们,都掉进坑里了

任何新事务,既有机遇也有大坑。有些人趁势而起,有些人铩羽而归。当年的公众号是一批,如今抖音快手也是一批。但如今行业内卷的大潮,滚滚而来,许多律师拼什么?拼人脉?拼品牌?拼资本?拼专业?越来越难。那大家只有拼对新事物的理解、运用。抖音恰逢其时,许多人也都在鼓吹。

案例检索遇瓶颈,该如何继续?

类案检索是律师说服法官支持己方观点的一个重要途径,甚至是实务中的必备环节。但是,在浩如烟海的裁判案例当中,“找不到”合适的案例,很可能成为困扰律师的一大问题。今日文章,作者将针对案例检索中“找不到”的情形,提出几点“继续找”的方法,以供参考。

科技企业如何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理解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对科技企业而言,作为无形资产的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资产,所以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科技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最重要的工作之一。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主要表现为四种知识产权法律形式:商标、专利、著作权和商业秘密。这几种不同的权利保护的客体以及权利的期限是不一样的。所以科技企业要充分利用这几种不同的权利类型的特性对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梳理,然后进行充分和不同层次的保护。根据企业的不同类型,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