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Security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1998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根據1998年11月4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決定》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2009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2009修正)PRC, Civil Law General Principles (2009 Revision)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001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決定》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二條的解釋(中英文對照版)

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為使人民法院正確理解和適用法律,請求對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第一款“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和婚姻法第二十二條“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的規定作法律解釋,明確公民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如何適用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於2009年12月26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於2017年3月15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2007年3月16日公布 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1999)(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1999)主席令第十五號(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1999年3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5號公布 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