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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於微信公眾號【法律先生】
任何新事務,既有機遇也有大坑。
有些人趁勢而起,有些人铩羽而歸。當年的公眾號是一批,如今抖音快手也是一批。
但如今行業內卷的大潮,滾滾而來,許多律師拼什麼?拼人脈?拼品牌?拼資本?拼專業?
越來越難。那大家只有拼對新事物的理解、運用。抖音恰逢其時,許多人也都在鼓吹。
但是遺憾的是,大部分人沖進抖音裡,指望抖音的海量流量可以拯救自己於水火,發現這又是一場新的水火。
我有一個朋友,兩年前到現在,一共投了千把萬,現在都還沒有回本,法律業務的轉化邏輯一直沒有跑通,焦慮得不得了。
還有一個哥們,興沖沖投入到抖音,流量見漲。很快就被協會領導點名批評,說他的推廣方式不符合執業規範,揚言要處罰他,嚇得他趕緊縮手。
上次去廣州,見過一個做婚姻家事抖音號的朋友,做得不錯,自己做內容、客服、社群、諮詢、律師業務,一年兩百多萬。
看上去還可以,但是禁不住推敲:人到30多,好幾個人的團隊,圍繞這事做,看上去有盈利,但是其實不如過去通過人脈獲得的業務收入。
為何會如此?為什麼大家都走進這樣的一個坑裡?其實核心還是沒有想清楚新媒體的玩法。
抖音玩法的關鍵是什麼?是要流量還要潛在客戶?如何做好自己的選擇?如果純粹流量,就是純粹娛樂化發展。
但是如果是要未來的潛在客戶,就需要改變一下策略,在兩個事情上想清楚:
人設+內容。
人設是最關鍵的,內容再好,沒有人設加持,大家都是娛樂而已,離轉化就會太遠。(問一個問題:一個律師身份,就算人設?)
人設再牛逼,內容不行,就是自嗨。內容才是最為核心的關鍵,內容如何深入人心?如何為人設增加認知關系?如何還能有共鳴,還能做到傳播,這就是一個難題。
現在許多做抖音的律師,都去找機構合作,然後一個腳本,幾十人都在用,放出來都怪怪的,這樣能夠發財才怪呢。
任何新媒體形式,想在內容上偷懶,只不可能會成功。為什麼董宇輝很牛逼?是內容,屬於自己的內容,才能獲得轟轟烈烈的商業利益。
可是,許多人還是迷信過去那種MCN的那套,去學習的內容,最後變成了買腳本,錢花了不少,結果呢?
講一個真實的笑話,前段時間,有一個律師給我爆料,有一個抖音大V,在搞錢,結果讓一群律師入彀,數百個律師被騙幾千萬。
給我發來其中一個群的截圖,裡面都是律師在登記自己支付的金額,最低幾萬,最多幾十萬。
大家以為有現場的腳本、內容,就會有流量;或者,只需要有流量,就會帶來錢?結果,也有了業務,不過是為自己在維權!
流量是好東西,但是沒有認知關系的流量,就是一場空歡喜。這是這一階段的新媒體,最要命的地方。
我其實很納悶,每一個律師都有才華,為什麼大家都懷著董宇輝的才能,卻變成了和辛巴在直播間吆喝?
好奇怪,是不是?好可惜,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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