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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於微信公眾號【公牛集團法務部】 



本次筆者就談談營銷系統中關於廣宣物料定制的合規風險以及對應的合規管控建議。

一、廣宣物料定制品定義及形式

1、定制品定義

按照筆者所在企業的常規分類,有季節性物料,比如T恤衫、沖鋒衣等;以及因客情維護所定制的小禮品,如保溫杯、雨傘、電工包、玻璃杯等。

2、定制品形式

公司或經銷商根據自身市場開發、營銷宣傳及客情維護等需求,委托外部供應在原有禮品或者原有設計的基礎上,增加品牌特有的商標標識。在實踐中,按定制程度,分為三種:


  • 在原有產品或設計基礎上增加品牌的商標標識,比如LOGO或者SOLOGAN等;
  • 去掉原有產品的標識,替換成品牌自身的標識;
  • 完全開模進行設計和定制。


二、法律風險分析

1、商標侵權風險

商標侵權風險是廣宣物料定制品委外定做時存在的比較大的風險之一。如公司在定制的產品上沒有獲得注冊商標,而是由第三人持有該產品類別上的注冊商標,那麼營銷業務在使用過程中如果向消費者進行常規銷售或者作為贈品銷售,就存在侵害他人商標權的風險。此類風險主要發生在將定制產品以銷售或附贈的方式銷售給不特定的客戶或消費者。

2、VI形象不規範及濫用商標標識的風險

針對經銷商自行委外定制采購的產品,若營銷業務不管控或不設置備案審核機制,將可能導致經銷商存在濫用品牌商標標識的情況,隨意選樣產品類型委外定制,且定制品數量不可控,客戶會誤認為是品牌方自行生產的產品。此外經銷商委外定制的產品未經品牌方審核,可能不符合公司的VI形象和管理規範、要求。

3、對他人財產、人身造成侵權的風險

由經銷商自行委外定制的產品,對經銷商而言,更會傾向於與采購成本低的供應商進行合作,可能忽略產品本身的質量標準、要求。更甚者從成本管控角度考量,可能會采購無廠名廠址、無生產標準、無產品認證的“三無產品”。在將采購的定制品作為贈品銷售的情況下,贈送贈品也將視同為銷售行為,贈品同樣也需要達到合格的標準,保證贈品的產品質量;如果定制品的質量無法保證,那麼在使用過程中極易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從而承擔賠償責任。

4、品牌風險

商標標識是消費者對企業品牌最為直觀的認知。無論是公司統一委外定制采購還是由經銷商自行委外定制,基於該款產品帶有品牌商標標識,會使消費者誤以為是品牌方自行生產的產品,一旦發生因產品商標標識、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商標侵權行為、人身及財產損害行為,會給品牌方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也會成為消費者維權起訴的被告方,被要求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三、合規建議

基於上述的法律風險分析,為合理管控廣宣物料定制品存在的潛在風險,筆者提出如下幾方面建議:

1、合理選擇定制品,避免存在商標侵權風險

筆者建議合理選樣定制品類型,若有新增的定制品請及時提報給合規管理部門進行審核確認,以確保品牌商標的合法使用,且不會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2、遵守公司VI形象規範,提升品牌美譽度

對於公司統一設計並委外定制采購的產品均由負責的管理部門進行審核確認並發布,不存在VI形象不符的情形。但需注意經銷商自行委外定制的產品,要設置審核報備機制流程。在經銷商有營銷宣傳、客情維護等業務需求時,企業的管理部門須及時審核確認該定制品是否符合公司VI 形象規範,避免不規範的使用。

3、謹慎選擇合作的供應商,確保質量合格

 在遴選合作供應商時筆者建議根據不同選樣定制品的要求來選擇最適宜的合作供應商,如果此類產品不會對客戶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則可以適當放寬供應商的資質條件。但如果定制品的使用會對客戶造成人身、財產的侵權風險的,則建議要選擇有品牌信譽保證的且企業經濟實力雄厚的供應商,不建議單純為了成本經濟考慮,而選擇市面上無品牌保證或經濟實力缺乏的供應商,甚至采購“三無產品”。

4、簽訂委托加工合同,合理規避風險

委外定制采購業務必須要簽訂有效的書面合同,尤其是經銷商對於定制業務要簽訂好書面的委托加工合同,在合同中約定定制產品的采購數量、價格、質量標準、違約責任以及產品缺陷造成的損害賠償等核心條款。在合同履行中要及時留存雙方合作往來的購買憑證、票據、驗收單據等。一旦發生侵權損害賠償,對於經銷商而言這將是維權主張索賠的有效證據。

本文轉自微信公眾號:公牛集團法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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