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规

直面转变,从法官到法总——专访中国蓝星集团法律总监兼审计合规部主任裴桂华

裴桂华,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总监兼审计合规部主任。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分别获得法学、新闻学双学士、法律硕士及法学博士学位。曾担任北京基层和中级法院法官、市检察机关检察官。目前兼任北京仲裁委/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及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具有较为丰富的司法、企业法务以及商事仲裁等实务经验,关注法律与科技的融合发展。

本地化经营,是否需要设立海外公司?

中国企业在国际化的初期,首先做的就是产品和人员的出海,这里就会涉及到是否需要在目的地设立法律实体(legal entity)的问题,特别是当中国企业需要在目标市场进行本地化经营的时候。是不是为了实现这个战略都必须设立海外公司呢?如何设立海外公司?这些都是值得考虑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搞清楚设立海外公司的是为了实现哪些目的?简单来说,设立海外公司,可以实现以下目的:2.1贸易平台。海外公司可

浅谈促销活动中的广告促销合规要点及建议

笔者先前就促销活动的部分合规要点,发布了《商家在开展有奖销售活动时应注意的合规要点》、《浅谈价格促销的法律风险与合规建议》、《关于在促销活动中使用“单方享有解释权”的合规风险提示》三篇文章,里面分别对“有奖促销”、“价格促销”、“赠品促销合规”、“单方享有解释权”中的合规要点进行了简单阐述。

刘纪鹏:强化合规管理 提升企业软实力

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运行的基础性支柱产业,而用于规范电力行业的法律《电力法》自1995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通过,1996年4月1日实施以来,已经过了20多个年头,至今没有完成修订。

企业合并中的合规风险清单

《公司法》规定的企业合并主要包括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是指一家企业吸收其他企业,被吸收的企业解散;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企业合并设立一家新的企业,合并各方解散。实践中,除了理论上的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以外,还有一种“协议合并”,即任何一方主体均不消灭,进行经营或业务上的合并。企业合并是常见的商业决策,主要目的在于实现强强联合。鉴于两家或者多家企业各自为独立主体,在合并过程中总会经历磨合期

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透视:企业合规管理的短板和弱项

2022年7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第三批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涉及上海、北京、江苏、广西、福建等省市,涉案领域涵盖互联网企业数据合规、证券犯罪内幕信息保密合规、小微企业简式合规、采矿企业合规、高科技民营企业合规等,展示了我国不同地域、不同行业的企业合规情况。最高检发布的合规典型案例,是对检察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总结提高,但通过这些案例也反映了企业合规管理的诸多短板和弱项。本文

企业合规建设中“三道防线”的职责边界与分工协作

2021年10月17日,国资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国资发法规规〔2021〕80号,下文简称《建设意见》),同年12月3日,国资委再次召开工作部署会,明确2022年作为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强化年”,要求各企业持续完善合规管理工作机制,健全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总法律顾问牵头、法务管理机构归口、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合规管理体系。在此背景下,2022年4月1日,《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

从发布到实施:合规手册落地执行的操作指引

何为合规手册?如何正确理解合规手册的定位?这是一个“看起来简单、说清楚不易”的话题。应该认识到,合规手册不是企业合规制度的汇编,亦难以起到针对个别重点领域制订的合规指南/指引所具备的“说明书”作用,企业无法亦不应依赖合规手册对具体业务开展合规管理。用一句话来说,合规手册是企业合规文化、理念及价值观高度凝练的产物,是企业合规形象的外在展示平台,是企业合规管理中所必须遵循的“基本法”。作为企业合

知名企业实例拆解:如何编制一个实用有效的合规手册

2022年,是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强化年,是最高检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全面推开年,也是司法部要求加强律师参与企业合规管理工作的启动之年。自2021年12月3日起国资委就强化年工作相继印发《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强化年”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多次部署落实合规工作。《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正式面世,把央企合规管理改革推向新的高度,合规管理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