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法務管理者,如何做一個在企業內能夠被看到的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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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預防、事中設防和事後消防”是法務部作用和價值所在。我用以下的表述诠釋法務部定位的特點,也就是“不缺位、不錯位、不越位”。
首先是“不缺位”。
法務工作應在本崗位職責上恪盡職守、勤勉盡責。
其次是“不越位”。
職責範圍內的事必須勇於擔當;職責範圍外的事我們不主動伸手,除非收到請求,即便如此也須擺正位置,絕不強人所難,喧賓奪主。
再者是“不錯位”。
法務部不能把自己當作別的職能角色。
總的來說,法務可以盡力於實現從“無形化”到“有形化”,從“個性化”到“產品化”的進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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