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在頒布前是否向員工公示或由其簽字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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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影響 :
未向員工公示或由其簽字確認對員工不產生效力,員工可以不知情為由拒絕執行。若發生爭議,該規章制度不能作為用人單位一方的依據,用人 單位將承擔不利後果
應對建議 :
1.做好公示工作,如采用張榜公布、發放員工手冊、組織學習考試等方式
2.確保員工知悉該制度並簽字確認,保留員工簽字認可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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