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怎麼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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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第 31 條規定: 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 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 支付加班費。
《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第 14 條規定,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 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勞動者加班工資:
1.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 按照不低於小時工資基數的 150%支付加班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的, 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 不能安排補休的, 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 工資基數的 200%支付加班工資;
3.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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