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企業目前對外宣傳的軟件中突然發現可能存在適用GPL協議的開源代碼,而且極有可能是在企業自主研發過程中無意使用的開源代碼,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呢?
除了停止宣傳及使用外,還有其他有效的補救措施嗎?
查看更多
確實會出現這種情況。
首先我們要研究具體情況,權利人是誰,是適用GPL2.0還是GPL3.0,因為不同的GPL協議是不一樣的。
然後再判斷該軟件到底是以整體的形式呈現,還是以聚合體的形式呈現。
但若這些都不能規避風險,這時需要注意:
第一,我們已經采取閉源的商用軟件被別人反編譯的可能性多大。因為被反編譯是被維權的直接原因。若原始權利人不能獲得後續開發者的源代碼,那麼對於原始權利人來說維權很難。
第二,我們要判斷原始權利人的維權曆史,要判斷發布的目的是發布本身還是維權,原始權利人有很多不同的目的,有的是為了發布之後,專門尋找不遵守GPL協議的侵權人進行訴訟。
以上幾個層次,僅供參考
發布 問題
分享 好友
手機 浏覽
回到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