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1982)(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82年12月1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令第14號公布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2018第二次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89年2月21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2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2013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86年1月20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根據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2018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等四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參加各國議會聯盟代表團章程(中英文對照版)

1984年3月6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參加各國議會聯盟代表團章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2008修訂)(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於2008年12月27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2016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88年1月21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2002年8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修訂 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2018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於2018年10月26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2015修訂)(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於2015年11月4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2018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85年9月6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根據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