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2017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84年5月11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根據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2008年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2016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2011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84年5月31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1984年5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四號公布根據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根據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信用卡規定的解釋(中英文對照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信用卡規定的解釋
法務要處理的四個重要關系
法務要處理的四個重要關系:1. 跟老板的關系2. 跟財務的關系 3. 跟hr的關系4. 跟內部客戶之間的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主席令第三十四號,(2010年8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2010年8月28日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2015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0年9月7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2018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十一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2015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2015修正)Electoral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the National People 's Congress and Local People's Congresses (Revision 2015)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2008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84 年3月12日 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根據1992年9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00年8月2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根據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88)(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88),1988年4月1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1988年4月1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主席團公告第八號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