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 (2010修訂)(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於2010年12月25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2017修訂)(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於2017年11月4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2017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八部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01年10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6月30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2012年6月30日公布 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2018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87年9月5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5年8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2000年4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第一次修訂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第二次修訂 根據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十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2013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圖書館法(2018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圖書館法〉等十五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於2010年10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2016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5年8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