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14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14修正),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以下統稱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適用本法;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鐵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與輻射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於2009年12月26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決定》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17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17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2012修訂)(中英文對照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於2012年12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於2018年12月29日通過, 現予公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2017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2017修正),1994年8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7年9月1日第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事特權與豁免條例(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事特權與豁免條例,1990年10月30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1990年10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5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2018第二次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89年2月21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2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2006修訂)(中英文對照版)

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的決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