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實務

實用幹貨 | 企業合規文化建設的12條建議

合規是企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的前提,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合規文化建設在合規管理體系中更是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和作用。當前,從中央到地方,不管是行業管理還是監管部門都在為推進企業的合規文化建設謀篇布局,都在不遺餘力地強調、重視、推崇合規,合規文化建設時不我待、勢在必行。在此,筆者僅結合自身工作實際,淺談一下合規文化建設的認識與思考。

IPO雜談25:IPO中的外籍自然人股東問題

在IPO案例中我們會發現發行人存在股東為外籍自然人或在穿透核查後實際控制人為外籍自然人的情況。我國原則上是允許外籍自然人股東直接或間接持有擬上市或擬上市股份,但需要遵守一系列規定。我通過幾個IPO案例來梳理下外籍自然人股東在IPO中可能遇到的幾個問題。

1分鐘生活記錄vlog,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嗎?

短視頻是我們記錄生活、分享心情的一種方式,在自媒體洪流下,無論抖音、快手或是b站,每個人都能夠把自己創作的視頻上傳到媒體平臺,成為時代的記錄者與分享者。我們用心創作的短視頻,也許已經成為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當遭遇侵權時如何借助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接下來的案例相信能夠幫助大家解答這些疑惑。

國際合資企業法律分享(二)如何做盡職調查

合資企業語境下的盡職調查可能比並購語境下的盡職調查更加重要。合資企業會根據股東雙方的意願重新設計出新的關系,尤其是在合資企業成立後,最困難的商業問題是股東對合資企業追責。

《中央企業合規管理辦法》與合規管理指引之對比淺析

2018年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務院國資委”)出臺《中央企業合規管理指引(試行)》(以下簡稱“《合規管理指引》”)以來,中央企業(以下簡稱“央企”)大力推進合規管理工作,各地各級國有企業(以下簡稱“國企”)亦逐步推進合規管理體系建設。根據合規管理體系初步建設、鞏固強化、完善提升的“三步走”部署,2021年12月3日國務院國資委召開專題工作部署會

要求員工簽合同,員工不簽,也要支付二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那麼,是不是只要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就一定要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呢?

金融機構融資業務擔保審查精要系列之一: 質押擔保審查 分論篇(三) ——流質的認定與質權實現

流質條款指在質押合同中,出質人與質權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質押財產歸質權人所有的約定,其作為保障債權實現的一種方式,廣泛存在於民商事交易活動中。通常體現在需要債務人/出質人提供存單、保證金、應收賬款質押等擔保措施緩釋風險時,並在協議中一並約定“如債務人到期不還款,債權人有權自行處分擔保財產”“債權人有權直接扣劃存款/保證金”或“債權人有權就擔保財產作價抵償欠款”等條款。

遇到“背靠背”支付條款怎麼辦?這個案例告訴你如何進行避坑!

在日常合同往來中,有些強勢的甲方為了轉移自己的風險往往會在合同中約定在收到上家款項後才向乙方進行付款。這樣的條款在建築行業相對普遍,因為建築行業的合同一般數額巨大且結算周期長,施工企業為了履行合同,需要將部分工程進行分包或采購大量的鋼筋、混凝土等原材料,同時建設單位向施工單位的款項結算通常並不順利。為確保自己的資金鏈以及轉嫁風險,許多施工企業在與分包商或原材料供應商簽訂合同時往往會添加"背靠背"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