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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於微信公眾號【LCOUNCIL】
訪 談 LCOUNCIL人物專訪起源於2012年,迄今為止已采訪過百位知名法總、律所合夥人,源於“for peers by peers”的理念,我們與法律人榜樣對話,通過文字、影音等不同形式整理沉澱那些厚重珍貴時光裡的經驗與箴言。 2022年,LCOUNCIL人物專訪第一期特邀雲南磷化集團海口磷業有限公司法務與合規總監劉志超,對談如何在融合中輸出法律價值與自我實現。 本期人物 劉志超 雲南磷化集團海口磷業有限公司 法務與合規總監 劉志超,中國刑警學院法學學士,大連海事大學國際法碩士。曾於公安從事過多年刑偵工作,做過執業律師,之後轉型法務,服務於西門子、可口可樂、惠而浦中國等多家跨國公司,負責法務與合規工作。現為以色列化工集團與雲天化股份合資的雲南磷化集團海口磷業有限公司的法務與合規總監。 本期訪談內容 Q1 在開始前,我注意到,相對傳統的法律人的職業路徑,您的職業經曆比較特殊。是什麼驅動您從一名刑警向企業法務的轉變的呢? 現在回頭看看,促使我轉型的最直接的驅動力就是興趣。因為我是偵查專業畢業的,順其自然地進入了公安做刑偵工作,彼時對於刑事法的研究更多,但是在工作中,也會觸及到其他法律要素,而我自身也非常沉醉於鑽研法律條文與理論之間的邏輯與內涵,喜歡與同事就一些問題進行辯論,樂在其中。那時的感受就是,僅僅是刑事法,就承載了很多人類的文明,一代代法律人不斷求取法學理論與實踐的探索,法律的天空無限廣闊,我的興趣也由此激發。 為了全面學習法律,我選擇繼續深造,修了國際法碩士,這一階段,我夯實拓展了理論學識並順利通過司法考試。硬件具備了之後,我也面臨著一個傳統法律人逃不開的職業抉擇:除了進公檢法外,是該做律師,還是做法務? 當時在做職業路徑選擇時,法務這個職業的行業成熟度在中國並不高,社會上普遍還不存在“合規”這樣的概念。但是,彼時大量的外資公司已經湧入中國,隨之而來的出現的IN-HOUSE Legal,也就是我們講的法務開始湧現。 可以說,相對國內企業而言,外資公司的法務部屬於標配與剛需,在跨國公司的生態中,經營管理者對法務部的依賴程度比較高,他們需要法務部門協助評估風險,幫助做出決策。重視風險與合規管理的文化影響著外資企業對於人才的需求,讓很多法律工作者接觸到了企業法務這一職業。雖然當時的法務行業在國內不那麼成熟,但基於更廣泛的學習實踐與視野開拓,我選擇從事法務,開始了由刑警向法務工作者的轉型。 Q2 您認為作為一名企業法務,最重要的是職業素養什麼? 其實這個話題很大,如果需要提煉的話,我覺得最重要的是捕捉融合的機會,以及呈現融合的能力。既然是融合,那它展現的是水乳交融的一元性,但是在達到這種狀態之前,則有錯綜複雜的結構,可能是多元的,甚至是對立的。這種對立與多元,就像是矛盾本身。而作為企業裡的法務,要具備主動去發現與捕捉這種矛盾的眼光,抽絲剝繭,尋找優化的角度,開啟下一步解決矛盾的進程,也就是所謂的融合。具體而言,可以從三個維度展開,即專業融合、文化融合與業務融合。 先談談專業融合。我們知道,法律人從邁出校門走向職場後,基本上都是以個人視角展開對職業路徑的考慮與選擇,雖然深知行業市場、生態的重要性,但其本身的瞬息萬變與難以掌控,往往令人無法從外在的視角去審視。 一方面,市場是多元的,比如從行業劃分上說,我就經曆過制造業、快消業、金融業等等,而其它新興行業近年來更是層出不窮。另一方面,專業也是多元的,比如傳統法務、知識產權、合規、數據等等,隨著行業的多元,這個廣義法務圈的劃分也越來越細化垂直。 然而很多法律新人的初始技能只有最基礎的法律理論,這樣是沒有什麼競爭力的,也無法應對企業與市場的多樣化需求。正因如此,需要從自我的視角,將個人的基礎法律專業與多元的市場進行融合,也就是說,要考慮怎樣去升級賦能。而這個融合的過程,其實是一次“量體裁衣”式的再學習的過程。我看到很多年輕的同行正在學習外語,以及一些理工背景的同行正在學習專利代理人資格認證,這就是一種專業融合的嘗試與努力。就我個人而言,當時的考慮是利用自己之前做刑偵的經曆,與法律專業相融合,去走一條與眾不同的路線。欣慰的是,後來合規文化,尤其是舞弊調查這一領域的興起,我有更多的機遇發揮自己的特長,其間我也取得了美國注冊舞弊檢查師的資格,堅定地行走在這條基於興趣、專業、經驗等相互融合的發展路線上。 再談談文化融合。說到文化,可能大家的第一感覺是有點務虛,但是就我的職業經曆而言,這絕對不是一個飄在雲端的概念,相反,文化上的對立與沖突,恰恰是很多企業內部管理上的痛點,也是企業法務大有可為的空間所在。因為文化上的對立,會導致制度、流程上的對立,進一步,會延伸到行為上的沖突。在外企工作的同行很容易感受到這點,比如,總部在海外的,會基於總部屬地的國家而制定一系列價值觀層面的政策,這裡就涉及到這些政策如何在中國本地進行展開的問題。 比如大家都很熟悉的反腐敗政策,總部的態度,對於腐敗行為,往往是零容忍的,不留情面的,而中國的傳統文化卻是“水至清則無魚”,而且,很多本土的管理者比較容易受傳統文化影響,在商務上的消費並不想受太多約束。那麼這裡就面臨一個文化沖突的問題,要想進行文化上的融合,就必須從根源上入手,與總部取得文化上的共識,再從制度設計的國內法的適應性,調查與處理上的決策機制等等,基於現實進行融合。同時,隨著資本市場的活躍,無論是傳統企業還是創新型企業,國內企業會隨著控股人的變更,面臨著管理文化的轉變。比如說,隨著控股方的變更,整個合同的系統要合並到控股方的審批系統中,以及采用控股方的合同模板等等。找到這種轉變的潛在風險所在,並采取對應的措施,也是法務可以實現自我增值的地方。 最後想聊一下業務融合。作為企業內部的法務,我想無論是專業融合,還是文化融合,最終的落腳點還是在業務融合上。所謂業務融合,就是要求法務或合規部門,不要孤立於企業業務之外,要充分的了解自身所在企業的業務生態,建立與包括采購、銷售、生產、財務等部門的“高效對話能力”。這裡必須強調的是,這種對話能力,不是以職級為前提的,而是以業務的需求為前提的。之前與一些法務或合規同行交流,他們認為,自己在公司內的職級太低,人微言輕,沒有什麼話語權,工作很鬱悶。這種現象確實存在,但解決辦法也有,那就是不斷的去了解並學習公司的業務,將法律合規業務,與公司的商業性融合起來。只有在這個基礎上,才能在不同部門中建立信任,在專業上贏得尊重。 Q3 您是如何在目前所在的公司將上述心得進行轉化的? 就個人而言,文化的融合無處不在,我目前所在的公司是由以色列化工集團,雲天化集團合資組建的,經營範圍涵蓋磷礦石開采、複選、磷酸磷肥以及相關下遊系衍生產品的研發、生產和營銷。所以,企業內部的生態鏈從采礦延伸到成品加工、銷售、出口等等,是非常廣泛且複雜的。 公司也一直強調“合”文化建設,所以在開展我們的法務與合規工作的時候,不僅要考慮外資方的一些治理政策要求,還要考慮國資監管乃至黨委紀委的一些要點以及紅線。如何將紅色基因與國際領先的管理、技術進行融合,產生合力,對我們而言,這確實是一個全新考驗,目前我們通過合同標準化等項目展開了很多文化融合的有益嘗試,像合同標準化項目的執行,我們基本實現了公司每份標準合同中體現大部分的監管要素:例如裡面既有一些信息保護、競爭法、貿易合規等領域的前沿內容,又囊括了國資監管與黨委紀委廉潔性的一些要求。 總之,我覺得法務與合規既是崗位,更是一個平臺,在這個平臺上通過學習與實踐去融合不同的要素,才會立體的呈現出一個法律人的真正風貌,最終也會呈現這一職業本身的價值。當然,這個過程是需要一定的自我激勵驅動的,也是注定艱辛的道路,但同時,這段求取的旅程裡也會充滿了學習的成就與自我實現的喜悅。 THE END 本文轉自微信公眾號:LCOUNCIL
2022 INTER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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