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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前,筆記君剛從大學畢業,幸運地加入一家頭部法律科技互聯網公司,成為其前10號員工,作為產品經理負責了這家公司初期幾乎所有的產品設計工作。那一年,是法律科技這條賽道剛剛熱鬧起來的一年。
而後8年間,見證了這個行業的人聲鼎沸,也見證了有人遺憾離席。今年是科幻的一年,人們都說,Winter is coming。頭部互聯網公司把“寒氣傳遞給了每一個人”。
很多朋友問筆記君一個問題:“凜冬將至,法律科技這些年好像也沒什麼實質變化,還有未來嗎?
作為這個行業的觀察者、參與者,今天將結合每個領域當前的產品矩陣、面臨的難題、取得的進展,與大家一同探討。
法律科技從賽道選擇來說,分為需求側、供給側、爭議解決側。


01

需求側



需求側的法律科技產品按照服務對象,分為大型企業、小微企業、C端用戶。
一、大型企業
大型企業法務產品一般是圍繞公司法務部的職能劃分所設計。通常一家公司的法務部分為:
1、專業的法律支持:合同起草與審核、投融資與IPO上市、公司治理(狹義指公司生命周期的程序性事項管理,比如工商變更)、知識產權、勞動用工、反競爭與反壟斷、破產重組清算等;

2、案件處理:訴訟、仲裁、勞動爭議、刑事追責;

3、出具日常的法律諮詢和法律意見書;

4、審核營銷內容、對外公關稿件;

5、管理外部律師和常法;

6、研究法律政策與預判業務風險;

7、管理業務合規風險。
法務平臺是通過法務職能的履職,提升公司業務的整體協同效率、降低法律風險。通常分為合同管理、訴訟案件管理、知識產權管理、公司管理、營銷內容審核、法律智能諮詢、新規解讀門戶、合規事項管理等產品模塊。
法務產品分為兩個階段,信息化和數字化。
信息化的核心是互聯,強調的是把信息鏈接起來,把線下搬到線上,彼此互聯互通。而數字化則要深入得多,數字化的核心是用數字來驅動業務的變革。
拿合同舉個例,信息化是從合同起草、磋商、定稿、簽署、歸檔、履約等合同生命周期可實現線上化管理。數字化是把合同裡面的關鍵要素作為獨立個體,在數字世界裡擁有唯一身份標識,隨著數據的流動累計更加翔實的數據畫像。自動化驅動項目的生成、交付、計收費、結算、壞賬處置。自動化地監控各項風險指標,智能化跟蹤處置。
結合數字孪生,讓真實與虛擬世界的所有要素自由流動,自動執行,實現效率的最優。
如此一來,人的作用是什麼呢?制定規則和異常校準。數字化的終態就是全面自動化執行,將人工介入降到最低。
而當前除了少數企業已經完成法務信息化的改造,逐步邁向數字化。中國絕大多數企業仍然處於信息化新基建的階段。
筆記君認為,從信息化邁向數字化的技術難點在於結構化。行業屬性決定了法律人產出物是非結構化的文本,我們稱為“法律文書”,法律人的語言是“法言法語”,而刻在法律人DNA裡的工作模式就是WORD。
因此,必須建立正向的解題思路,也就是從商業模式設計開始就建立結構化的基礎。逆向的解題思路是指從法律文本中反向結構化出要素、條款,這在法律行業成本極高。因為法言法語與自然語言之間有一層轉化,而自然語言與系統能夠識別的結構化語言之間又有一層轉化,這兩道轉化甚至衍生了“法律知識專家”這一小眾職業的誕生,也可見其機器自動化拆解識別的難度。
【當前進步點】
1、合同SaaS產品湧現,逐步成為企業管理基礎設施:相比於傳統軟件OA時代,今天合同管理標準Saas產品不斷湧現,企業使用合同管理軟件的成本不斷降低,合同管理正成為企業基本配套服務,讓企業管理更加合法合規,信息化程度不斷提升。據筆記君觀察,各互聯網大廠均已自建或外采法務平臺產品。
2、法律服務標準化、法律文本標準化程度提升,為數字化提供沃土:法務管理一直存在的痛點是,過度依靠專家經驗。法律服務難以標準化,容易因專家經驗水位不一致而造成法律風險、操作風險。當前各大企業已經意識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因此都在推行標準合同模板、訴訟文書模板等。
3、前沿技術與法律行業的天然融合場景,助力效能提升: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融入法律科技行業,替代部分法務低價值、重複型的勞動,比如通過人工智能識別合同審查中的形式審查(條款重複、序號有誤、錯別字等),再利用區塊鏈進行合同簽約、版權存證。而那些依靠專家經驗、複雜邏輯判斷的法律風險,仍然存在法務的腦海中。

二、中小企業
中國中小企業4000萬家,看似一個藍海市場,當前卻未出現壟斷級的法律科技產品。
法律科技在中小企業上難以施展拳腳的原因是:
1、產品缺乏真實用戶:一般中小企業並不配備法務人員,而是以單次法律服務或常年法律服務的外包方式向律所采購。因此即便是采購了法務科技產品,也缺乏真實能使用該產品的用戶。
2、中小企業合規意識淡漠:絕大多數中小企業以盈利、擴大規模為第一生產力,任由業務野蠻生長。以法律科技中最為剛需的合同管理來說,中小企業一年的合同數量有限,缺乏產品化管理動力。中小企業CEO對此類產品付費意願較弱。
當前比較有市場前景的法律科技公司,通常采用產品+服務的方式。產品承擔日常法律需求規範化管理職能,能夠可視化當前需求進展,類似於垂直領域的項目管理工具。能夠一定程度優化協同效率和用戶體驗,但真正的法律作業過程還是傳統的線下法律服務。
【當前行業進步】
1、中小企業的信息化基礎提高:阿裡、騰訊、字節紛紛布局企業數字化領域,在法務領域也做了一些產品嘗試,實現合同模板、審批、簽約等基礎模塊線上化,一定程度提升了中小企業的合同信息化程度。在這個賽道上投入較大的是飛書,推出了飛書合同,對合同生命周期有一個較為精細化、完整的產品閉環。就單看產品能力上並沒有顛覆性創新,但相比於市面上的合同SaaS產品,優勢在於All in One,鏈接企業的人、財、法、事、物、場,更易形成企業數字化信息閉環。可劣勢也在於此,如果該企業已經自建或采購了ERP系統,單獨采購該模塊的成本巨大,培養用戶心智較難。
2、細分領域產品發力,提升中小企業專業化服務能力:傳統的常法服務是將該企業的所有法律服務都委托給同一名律師,但法律細分領域極其豐富,每個領域之間的專業壁壘較高,同一名律師是很難同時精通各個專業領域。這時平臺的優勢就展現出來了,用戶提一個需求,由產品或專屬顧問進行需求分解,再流轉到各個領域的法律專家處理。這類型產品稱為“雲端法務部”,比如海蜂法務。

三、C端用戶
筆記君認為,面向C端用戶的產品,仍然停留PC時代——用戶通過搜索引擎諮詢法律問題、尋找律師、下載法律文書模板。
看似邏輯最簡單的戰場,往往戰況激烈。人人都可以分一杯羹,那麼你的核心壁壘是什麼?
C端用戶雖然人口基數大,但是獲客成本高、轉化率低、付費意願差,從ROI來看實在投入產出比太低。筆記君認為互聯網獲客難以逾越的鴻溝,是客戶信任和情緒價值。法律服務是一個私密性極高的領域,絕大多數的C端用戶都喜歡找身邊熟人推薦律師。
不可否認的是,法律諮詢的需求一定有的。絕大多數用戶遇到法律問題第一反應還是上搜索引擎、知乎、微信公眾號去搜索答案。諮詢-付費諮詢-委托案件或常法,是一個用戶流失率極高的過程。我們假設X公司能夠累計海量諮詢做到類律師諮詢體驗的程度,可根據用戶意圖,精準匹配結果,能夠幫用戶解決問題,或許能在產品上形成閉環。但是用戶如何從海量的信息中,精準地找到並願意信任此產品,大段文字描述遇到的法律糾紛,然後還願意付費查看解答?
或許有天,互聯網流量不再競價排名,而是秉承“用戶第一”,以真正解決用戶問題為第一優先級。這家X公司又能堅持長期主義,深耕法律諮詢,大量數據訓練,最後在保障用戶隱私基礎上,可以為用戶提供場景化諮詢和配套“有溫度”的法律服務。如此這般,TO C服務或能煥發新生。
【當前進步點】
從促進社會法治進步的宏觀角度來看,搜索引擎類產品依然吸引著一些律師在網絡上做內容SEO,因此貢獻了很多法律諮詢解答。雖然法律實務是需要結合當事人情況,case by case去分析解答,但沉澱的法律諮詢,在一定程度上還是能夠幫助C端用戶判定是非對錯。如此想來,也算是一種行業基礎設施了。

02

供應側


法律服務的供應側主要指律師事務所。能夠解決律所管理痛點的產品有三類。
第一類是企業數字化管理平臺,比如釘釘、飛書、企業微信,在解決基本的內部協同問題之上,還可以解決一部分律所管理的問題,之前飛書在官網上發布過一篇《法律服務行業:飛書幫你打包解決4大工作場景》,文中介紹可通過飛書雲文檔、飛書妙記、飛書日曆等產品功能實現案源線索管理、客戶溝通管理、案件分配及跟蹤、文書撰寫與存檔。
第二類是針對律師行業SaaS產品,比如法蟬、icourt,聚合項目管理、裁判文書及法條檢索、合同模板庫、客戶管理、卷宗管理、雲盤、律所知識管理、日程管理等功能。除產品之外,還會附加一些律所管理、青年律師成長課程作為增值服務。
第三類是大所自建產品,更加貼合自身的用戶場景,滿足律所個性化需求,比如天同的“天工”,盈科“Law-wit”。
三者的區別是基於法律人工作習慣的定制化程度。若律所整體偏年輕化,采用通用企業數字化管理平臺,讓幾名對互聯網產品熟悉的年輕律師制作SOP,不失為一個好的解決方案;但對於理念傳統、年齡段偏大的律所,流程定制化、操作小白式才是最優解,過於靈活、通用的功能,將挑戰他們多年的使用習慣,需要較長時間的用戶體驗養成。
律師行業是一個重度垂直的細分領域,根據2022年6月中國新聞網的最新數據顯示,全國律師人數60.5萬。其中傳統合夥制律所占大多數,合夥制相比於公司制律所,律師與律所的關系更加松耦合,這部分市場是法律科技更難爭取的客群。該領域這幾年來進入的外部資本較少。
【當前進步點】
1、律所信息化程度有所提升,但想象空間有限:再向前一步就是以通用API打通客戶系統,實現法律服務的全鏈路線上協同,但是由於律師在法律服務中處於提供服務方,很難要求客戶與其接口打通。客戶出於信息安全的角度考慮,接受程度較低。此領域大廠也有試水跡象,但因為市場天花板有限估計短期也止步於此了。跟前幾年相比,在產品創新上沒有突破,也沒有新技術的融合加持。
2、裁判文書上網使案例檢索更加便利2013年7月裁判文書上網,至今累計1.2億+份。提升法律職業共同體日常案例、法條檢索的效率,也催生了一批案例檢索產品。例如無訟案例、聚法案例等。

03

爭議解決側



爭議解決側主要是公檢法、仲裁機構信息化建設。華宇、共道科技、通達海、東軟、百事通等傳統廠商持續耕耘多年。每個司法機關的需求都較為定制化,因此TO G產品能力難以具備市場化規模,依靠線下銷售,非互聯網產品的邏輯打法。
【當前進步點】
1、司法鏈蓄力,各大廠搭建聯盟鏈實現法院可驗:2018年9月,杭州互聯網法院宣布司法區塊鏈正式上線運行,成為全國首家應用區塊鏈技術定分止爭的法院。而今年5月,最高法發布《意見》提出到2025年,建成人民法院與社會各行各業互通共享的區塊鏈聯盟,數據核驗、可信操作、智能合約、跨鏈協同等基礎支持能力大幅提升。
大廠打造區塊鏈基礎設施,螞蟻搭建可信聯盟鏈,騰訊推出至信鏈,上鏈證據可通過互聯網法院等在線訴訟平臺提交至法院進行訴訟,法院可進行鏈上證據的跨鏈驗證,證據處理更加方便快捷,省時高效。
2、基於裁判文書大數據的智慧法官判決:千萬級的裁判文書為裁判輔助提供可能性。但判決說到底是一門人情與法律的藝術,基於曆史環境、法條變更,也常會出現類案不同判。筆記君調研過幾款產品,當前做到了基礎輔助量刑。至於自動起草判決書,就更是難上加難。

這8年湧現了許多創新產品,讓法律人、企業、用戶更低成本地獲得了法律服務。在創業維艱的年代,對法律科技抱有理想主義的同仁,致以敬意。
但這8年的確沒有發生技術的代際變化和顛覆式創新的產品。在奇點來臨前,法律人一直所擔心的被人工智能取代,在較長一段時間裡並不會發生。
筆記君一直在思考,什麼才算行業進步?什麼是法律行業的基礎設施?
作為一名產品經理,我的回答是,讓整個行業生態價值鏈上的所有參與者,都能夠得到技術進步帶來的效能提升,更低成本地獲得法律服務。
把法務、律師、法官、檢察官等從低價值、重複性的勞動中釋放出來,聚焦在高價值的法律實務中,需求是自動化的、項目是可視化的、業務是自助化的。通過產品,讓法律職業共同體擁有法律人該有的尊嚴和體面。
企業、普通用戶可以通過產品更低成本、更便利地獲取高質量的法律服務。法律科技產品的下沉化,有助於提升全社會的普法意識,定紛止爭。
法律知識作為人類寶貴的文化財富之一,需要打破經驗的壁壘,通過挖掘數據、構建知識圖譜,再通過創新法律科技產品,識別場景化需求,提供千人千面的法律解決方案。
從事法律科技8年,回頭看,“但願人無訟,何妨我獨閑”——就是筆記君一直在追尋的行業終局。
在此,致敬蔣律師。
最後,想引用一段話:如果你僅僅憑借天賦和努力,就能在一個領域取得了不起的成就,那只能說明,你這個領域不夠熱門,沒有吸引到太多跟你一樣有天賦,跟你一樣努力的人。
未來所有行業終究實現“在線”,無論多複雜的業務邏輯、多豐富的生態參與者,只需時間的沉澱、人才的聚集、資本的到位以及一小撮人擁有“改變的決心”。
雖是資本寒冬,仍是期待更多聰明的頭腦、更雄厚的資本流入到這個領域來,或許這樣才能真正引發這個領域的產品創新和技術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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