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聲明:本文版權歸文章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觀點,本文不用於商業用途,僅為學習交流之用,如文中的內容、圖片、音頻、視頻等如有侵權,請及時聯系本站站長刪除。
本文來源於【】
編者按: 這幾年,「法律產品」成了熱詞。 各種大賽層出不窮,產品更是五花八門。法律產品,似乎成了律所律師轉型的救命稻草。 可如何評判法律產品的好壞,卻並沒有一個核心標準。 作為多年法律產品大賽評委,古城提煉出了一套「法律產品標準指引」, 今天就毫無保留的分享給大家,絕對幹貨、絕對實用!相信有了這套指引,會讓你事半功倍。 另外,古城也將定期在法律先生視頻號進行直播,屆時會有關於法律產品更詳細的分析,最近的一場就在明天中午13:20! 如果你也感興趣,現在就可以預約啦,千萬不要錯過!
法律產品標準指引,這個板塊實際上基於一個現實考慮設計的。
就是各個規模律所、律協最起碼在這幾年還會持續地搞法律產品大賽。
既然是大賽必然需要一些評選標準,評選出好的法律產品,這塊就需要「法律產品標準指引」。
同時我們在接觸的過程中,發現當前大部分的律師其實是沒有產品概念的,也希望能有一些標準上的指引,可以幫助律師更好地研發法律產品。
基於這兩個原因,我們做了法律產品標準設計,梳理法律產品標準指引。
按照產品設計+產品推廣+產品部署三個環節做標準指引設計,希望以此逐步形成可以為行業所接受的法律產品指引標準。
-
法律產品是否有明確的目標客戶群; -
是否形成對目標客戶群的明確畫像,了解目標客戶群諸如年齡、分布、所處行業(B端客戶)等; -
是否明確目標客戶的分層,確定法律產品第一批次的主要客戶(種子客戶)
-
是否能結合場景描述客戶所要完成的任務,如訴訟場景下客戶訴訟的目標,監管場景下監管部門對客戶的合規要求; -
明確客戶對此類場景任務的感知度,以此確定客戶法律需求的強烈度,並按照痛點(客戶感知度最強,如應收賬款管理)、癢點(客戶潛在需求,需要通過教育客戶,引發感知,如常年法律顧問產品)、爽點(瞄準客戶的情感需求,如婚姻家事中的心理諮詢服務)
-
分析客戶之前對於此類場景任務是否已經有解決方案,有解決方案的,明確已有解決方案的優缺點。比如針對常法產品,客戶會選擇法律服務公司等替代性法律服務機構,這類法律服務的優勢在於價格低廉,但專業度不夠; -
法律產品中包含的解決方案描述是否清晰; -
解決方案與客戶場景任務的匹配度是否足夠高,能解決客戶所面臨的問題; -
是否有與解決方案匹配的業務流程,可以讓目標客戶看到律師解決客戶問題的主要工作,方便客戶把控法律產品部署落地的進度; 是否有明確向客戶交付的成果,以交付成果作為法律產品落地部署的標志
-
是否有之前法律產品部署落地的成功案例,並詳細分析客戶部署落地法律產品前後帶來的收益或者減少的損失,以此作為法律產品的價值說明 -
是否設計已有客戶對法律產品的評價,以客戶評價作為法律產品的背書 -
是否已有部署法律產品的客戶logo羅列,以此說明法律產品的市場效果
-
是否有明確的法律產品作業團隊設置,讓客戶明晰誰來操盤法律產品 -
作業團隊之間是否有明確的人員分工,方便與客戶不同部門的人員對接(B端或者G端產品)建議按照“客戶律師+主辦律師+輔助律師”三類角色做分工安排。客戶律師(負責與客戶之間的交流溝通、解決方案銜接);主辦律師(負責對接客戶律師,承辦落地解決方案);輔助律師(負責協助客戶律師,做好解決方案落地工作) 是否對作業團隊各個人員的簡介描述清楚,建議選擇和法律產品相關的簡介做描述
-
成本報價-按照成本+利潤的方式或者直接采用按小時計費或者按投入人員計費的方式形成報價方案; -
價值報價-將解決方案部署帶來的收益➖未部署解決方案的損失做對比,按照能帶客戶減少的損失或者帶來的收益作為價格錨定,也可以按照成功案例報價清單做價值報價展示; -
綜合報價-沒有價值核算方式或者成功案例報價清單的情況下,將法律產品解決方案拆分為“基礎服務+增值服務”,基礎服務即法律產品中的通用模塊,因為成本可控,采用打包報價;對於客戶定制要求采用方案選擇報價,由客戶勾選確定最終報價
紅海市場 -
藍海市場
-
知識手冊,配合法律產品推廣所制作的知識類手冊。如配合《企業安全生產防控專項產品》制作的《企業安全生產政策法規讀本》; -
課程物料,一般包括兩類,一類是法律產品宣講課程,一類是知識類課程,但將法律產品嵌入到知識類課程中,更容易為目標客戶所接受; 成功案例匯編,是將法律產品涉及的成功案例做匯編,多用於訴訟類法律產品和項目法律類產品,其中訴訟類法律產品尤為常見,比如天同對其商事訴訟成功案例的匯編就屬於此類物料
-
自有渠道,參考《自有渠道運營規劃表》,自有渠道開發注意下面三個問題:注意自有渠道需要深度合作開發,建議以年度為單位形成“渠道運營規劃”,並安排專人負責,落地推進運營規劃; 建議先確定自有渠道開發的評測標準,並以數據驅動方式做運營,通過數據複盤逐步優化自有渠道運營;自有渠道基於資源、人員、時間的考慮需要分出層次,可以分為三個層次,不同的層次投入的人員資源時間不同,其中第一層次為重點推廣渠道; -
第三方渠道,參考《第三方合作渠道梳理表》,合作渠道開發注意下面三個問題:第三方渠道的合作一定要找到雙方可以實現共贏的利益點,否則松散或者人情性質的合作,很難激勵第三方投入資源、人員深度合作; 第三方渠道的合作要對渠道做評估和篩選,先多後少,盡量建立能夠深度、長期、戰略合作的第三方渠道;建議第三方渠道合作將KOL合作作為重點,並逐步搭建律所(律師團隊)的“產品分銷推廣”機制
3.3 法律產品的部署落地是否能給客戶帶來問題的解決,這是對法律產品價值的重要評估標準
本文轉自微信公眾號:法律先生
發表評論 取消回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