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用氣合同GF—1999—0502
GF—1999—0502城市供用氣合同(示範文本)
合同文本
GF—1999—0502
城市供用氣合同
(示範文本)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供氣人:
用氣人:
為了明確供氣人和用氣人在燃氣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燃氣管理辦法》、《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供氣人與用氣人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用氣地址、種類、性質和用氣量
(一)用氣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氣人燃氣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氣貯氣設備所 在地的地址、燃氣供應站的地址等)。
(二)用氣種類為
(三)用氣性質為
(四)用氣數量
1. 用氣量: 立方米 / 年(噸 / 年); 立方米 / 月(噸 / 月)_____立方米 / 日(噸 / 日)。
2. 用氣調峰的約定: 。
第二條 供氣方式和質量
(一)供氣方式
1. 供氣人通過管道輸送方式;瓶組供氣方式;瓶裝供氣方式;或者 設施,向用氣人供氣。
2. 燃氣供應時間約定:24 小時連續供氣;自 時起至 時止;或者 。
(二)供氣質量
1. 供氣人所供燃氣氣質應當執行“天燃氣- Sy7514”;“人工煤氣- GB13612”;“液化氣-
GB11174”標準。
2. 根據用氣人用氣性質,雙方約定執行下述質量指標:
3. 供氣人保證在 前氣壓大於等於_____ 千(兆)帕。
第三條 用氣的價格、計量及氣費結算方式
(一)供氣人根據用氣人的用氣性質和種類,按照_____政府_____(部門)批準的燃 氣價格:天燃氣_____元 / 立方米;人工煤氣 元 / 立方米;液化石油氣 元 / 噸(元 / 立方米)收取燃氣費。
在合同有效期內,遇燃氣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二)供用燃氣的計量、氣費結算方式
1. 供用燃氣的計量器具為:_____ 燃氣計量表;_____ IC 卡燃氣計量;_____衡;或者 。
結算用計量器具須經當地技術監督部門檢定、認定。
2. 供用燃氣的計量
供、用氣雙方以管道燃氣計量器具的讀數為依據結算;瓶裝燃氣以供氣人供應站檢斤計量為依據結算;或者以 為依據結算。
3. 結算方式
用氣人於每月 日前采取:通過銀行方式交費;到供氣人供應站交費;采取_____方式交費;供氣人到用氣場所收費。
第四條 供、用氣設施產權分界與維護管理
(一)供、用氣設施產權分界點是: 。
(二)產權分界點(含)逆燃氣流向的輸、配氣設施由供氣人負責維護管理;產權分界點順燃氣流向的輸、配氣設施至燃氣用氣器具由用氣人負責維護管理,或者有償委托供氣人維護管理。
第五條 供氣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用氣人的用氣設施運行狀況和安全管理措施進行安全檢查,監督用氣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證安全用氣。
(二)監督用氣人在合同約定的數量、使用範圍內使用燃氣,有權制止用氣人超量、超使用範圍用氣。
(三)用氣人逾期不交燃氣費,供氣人有權從逾期之日起向用氣人收取滯納金。
(四)用氣人用氣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氣設施損害時,或者用氣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拒不交燃氣費的,供氣人有權中斷供氣。
(五)供氣人因供氣設施計劃檢修、臨時檢修、依法限氣或者用氣人違法用氣等原因,需要中斷供氣時,應提前 72 小時通過媒體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氣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斷供氣
時,供氣人應及時搶修,並在 2 小時內通知用氣人。
(六)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和使用範圍向用氣人供氣。
第六條 用氣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督供氣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向用氣人提供燃氣。
(二)有權要求供氣人按照國家現行規定,對燃氣計量器具進行周期檢定。
(三)用氣設施發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隱患時,有權要求供氣人提供(有償、無償)用氣設施安全檢查和維護保養的服務。
(四)按照合同約定交燃氣費。
(五)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使用範圍使用燃氣。
(六)未經供氣人許可,不得添裝、改裝燃氣管道,不得更動、損害供氣人的供氣設施, 不得擅自更換、變動供氣計量裝置。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供氣人的違約責任
1. 供氣人未按照合同約定向用氣人供氣,應當向用氣人支付正常用氣量燃氣費百分之 的違約金。
2. 由於供氣人責任事故,造成的停氣、氣壓降低、質量事故,給用氣人造成損失的,供氣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 供氣人在檢修供氣設施前未通報用氣人,給用氣人造成損失的,供氣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氣,使用氣人受到損失的,供氣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氣人的違約責任
1. 用氣人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燃氣,應當向供氣人支付百分之 的違約金。
2. 用氣人未按期交燃氣費的,還應當支付滯納金。
3. 用氣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用氣,給供氣人造成損失的,用氣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_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起至_____年_____ 月_____日止。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_____種方式解決:
(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氣人 | 用氣人 |
(蓋章): | (蓋章): |
住所: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簽字): | 法定代表人(簽字): |
委托代理人(簽字): | 委托代理人(簽字): |
開戶銀行: | 開戶銀行: |
賬號: | 賬號: |
電話: |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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