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2016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2017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7年7月3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根據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銜條例(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銜條例》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於  2003年2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2004修訂)(中英文對照版)

1980年2月12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決定》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救援銜條例(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救援銜條例》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於2018年10月26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8年10月27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2018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3年2月2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0年7月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2017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2012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1994年5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3號公布 根據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2010年4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9號公布 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2012年10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8號公布 自201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18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修正